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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以“三化三全”深化信用修复体系改革

发布时间:2026-06-25 字号:【
  近年来,太原市积极推进信用修复试点工作,聚焦经营主体信用领域急难愁盼问题,系统推进流程再造、服务升级和机制创新,推动信用管理从“单向惩戒”向“修复赋能”转变,助力经营主体轻装上阵、诚信经营,相关经验做法入选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6)》地方案例。
  一、流程标准化,从“繁琐申办”向“协同联办”升级,全链条打通修复堵点。一是规范修复流程。出台《太原市“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指引》,依托省政务服务网“信用修复一件事”专栏和“三晋通”APP,搭建线上线下一体化信用修复申办渠道。配套发布《太原市经营主体信用修复指南》,全面优化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审核流程,让经营主体更好知晓如何依规纠错、重塑信用。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制定《太原市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信用修复数据共享范围、方式,针对符合修复条件的多类失信记录经营主体,市、县两级开通“专窗并联修复”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修复、互认共享”。三是精简申报材料。整合信用修复申请材料,将信用修复申请书、守信承诺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三书合一”,大幅降低企业填报成本,实现加速度办结。2025年累计为全市符合条件的5774户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同比提升71.9%,办理时效压缩60%以上,企业满意度达98%。
  二、服务精细化,从“坐等申请”向“主动提醒”转型,全方位传递监管温度。一是建立信用修复主动告知机制。制定实行处罚信息信用修复“1+3”告知制度,按照“谁处罚、谁提醒、谁告知”的原则,在向涉事经营主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附送信用修复告知书、信用异议申请流程告知书、信用合规建设提示书,实现“四书同达”。二是健全信用监管服务体系。在准入登记环节,向新设主体发放《信用合规提示书》,依托合规指导、普法教育等措施,引导经营主体树立“讲诚信、重信用”理念。在日常监管环节,开展“风险+定向”抽查,结合辖区行业监管风险和主体信用风险综合评估,对失信主体实行差异化监管服务措施。在信用修复环节,通过短信提示、电话督促、跟踪走访等方式,对符合修复条件的经营主体实施“打铃提醒”等跟踪服务,实现制度执行效能与政务服务温度双提升。三是建立失信主体“梯次退出”机制。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同时,根据失信程度,定制差异化、精细化修复路径和帮扶措施,通过专题约谈、专员帮办等方式引导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实现有序复信。目前,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满5年的2273户企业已全部退出至经营异常名录。针对因首次年报逾期的经营主体,创新实施“免申即修”服务,截至4月底,已惠及各类经营主体1.7万余户。
  三、机制长效化,从“单一修复”向“多元施策”优化,全周期强化信用赋能。一是实行“信用缓冲惩戒”制度。建立住所(经营场所)异常缓冲、歇业缓冲、公示信息纠错、“信用观察期”4项机制,给予失信经营主体一定的“缓冲期”和容错空间并免于实施行政处罚,通过柔性信用监管措施引导5000余家经营主体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持续优化市场信用生态。二是推行“双报告”信用代证机制。深化信用代证服务,推行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代替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制度,并配套详细流程图指导经营主体获取相关信用报告,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零跑腿”。三是建立“容缺+承诺+宽展”机制。出台《太原市市场监管领域“容缺+承诺+宽展”信用修复服务制度》,针对信用风险评定为低风险和一般风险的经营主体,在申请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时,除信用修复申请表外,可书面承诺3个工作日内补齐其他申请材料,先行予以信用修复。截至4月底,已为4813户经营主体提供容缺受理、免罚宽展等便利化服务,切实为经营主体减负松绑、赋能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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