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强化“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结果运用 持续推动以评促改
近年来,湖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围绕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使命任务,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支点建设的关键之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远之策,连续6年高规格举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举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聚焦支点建设持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惠企政策,以务实举措全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2024年,全省民间投资增长5.5%,带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省营商环境建设有关做法在2024年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推动审批与监管一体化改革等2项经验被国务院办公厅在全国宣传推广;宜昌市项目建设“五办”(集成办、集约办、容缺办、智慧办、精准办)服务模式入列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创新实践案例,荆州市深化“十问十帮”温暖行动等3个案例入选2024年全国“强化企业服务 提升减负成效”典型案例。湖北省围绕提升民营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深入推进营商环境革命,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一、着力强化政策供给,机制体系不断健全。始终坚持高站位统筹工作任务,高标准谋划政策体系,高规格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健全完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一是健全政策迭代升级机制。先后研究出台《聚焦支点建设持续改进提升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全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经营主体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聚焦经营主体关切的堵点痛点难点靶向施策、跟踪问效,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二是健全改革协同推进机制。省、市、县三级党委或政府始终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定期部署研究,亲自督促落实,构建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发力的良好工作态势。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协作联动机制,构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的“1+4”工作格局。进一步优化联合监管机制,发布《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加强风险隐患跨部门事项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合抽查占抽查总数的92%。三是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对标世行和国家评价体系,进一步改进营商环境评价方式方法,连续四年发布《湖北省年度营商环境评价报告》。特别是2024年严格贯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要求,对现有评价工作进行深入清理规范,删减地方填报环节,充分运用大数据进行“无感式”评价并点对点反馈结果,着力突出营商环境评价日常监测属性。四是健全政企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切实规范任务交办、办理反馈、跟踪问效、领导领衔等流程,严格落实涉企问题“闭环”销号管理。2024年以来,省本级共受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373件,所有诉求均得到妥善解决,投诉主体满意率达92.4%。择优选聘2024、2025年度营商环境观察员361名、监测点149个,充分发挥其政企沟通协调、反映社情民意、精准建言献策、推动政策落实等独特优势作用,着力营造共谋共创共享营商环境良好氛围。
二、着力控制综合成本,减负效能明显提升。始终坚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分类施策,着力做到能降的降下去、能减的减到位,2024年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降低成本1010.14亿元以上。一是进一步降低要素成本。积极搭建应急纾困融资服务体系,实现应急转贷业务县域全覆盖,推动省内各支付服务主体累计减免手续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29.6亿元。认真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政策,减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费用52.63亿元,切实降低企业用工成本。进一步优化电力供应结构和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全省工商业电价均价折算比去年平均水平降低3.8分/千瓦时,为全省企业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75亿元。二是进一步降低税费成本。持续打好“缓、免、减、退、返、补”组合拳,特别是按照“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要求,加力落实相关税费支持政策,2024年以来减税降费及退税793.38亿元,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增添动能。实施RCEP精准辅导,RCEP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签发RCEP 原产地证书4601份,享惠进出口货值3.12亿美元。三是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加大高速公路通行费系列减免政策优惠力度,累计减免通行费50.56亿元。打造“鄂湘赣粤”电子口岸业务“跨省通办”服务新模式,打通跨省域、跨行业数据壁垒,实现“系统互通、数据互享、业务互认”,节约企业成本超40%。建成“铁水公空仓”五网融合的供应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多式联运“一单制”,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降至13.04%,低于全国1.36个百分点。
三、着力破除市场壁垒,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厘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权力和权力边界,深入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打造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是完善制度设计“一以贯之”。推动出台《湖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已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发布省级地方标准《经营者竞争合规自我审查指南》,指导各地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线全国首个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系统,收录政策数据50万余条,对全省3656个政策性文件起草单位全天候在线监测。全面落实民间资本“非禁即入,平等待遇”,已建立省级重点项目民间投资库,首批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并纳入全国项目104个、总投资2662亿元。二是查处违规行为“一抓到底”。聚焦公用事业、医疗卫生、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自由流通、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交易等行为,近三年来,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788件。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4年以来,全省共立案查处105件,罚款金额约818万元,有力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秩序。三是统筹区域部门“一体作战”。省有关部门积极合作,2022年以来,连续四年深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行动,破除不利于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各类规定和做法。推动各地、各部门形成合力,常态化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审查,累计清理存量政策措施4.48万份,修改、废止5458份。牵头会同湘赣两省市场监管部门签署反垄断工作协同合作框架协议,汉江流域鄂豫陕甘15城市建立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跨区域协作联盟,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迈出新步伐。
四、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办事质效显著提高。以“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力抓手,积极推动改革创新,按照“各端一盘菜、办好一桌席”原则,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业务流程再造与系统重构,实现高频事项快办、通办、联办、标准办。一是强化流程再造。创新开展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改革,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平均120天压缩到67天。持续推进“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等工作,实现国家、省部署的15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全部上线运行,累计59项重点事项在全省定标推广,平均减办理时间84%、减环节75%、减材料50%、减跑动80%。二是强化跨域通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区域合作,推动武汉、襄阳、宜荆荆都市圈分别实现1062项、912项、638项高频事项圈内通办,实现全域150项高频事项在外省可办。三是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政务服务90项免申办、50项智能办改革试点,实现事项信息自动推送、企业群众自主确认、系统自动审批发证。搭建省市两级数据直达系统,打通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实现100种高频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免提交”、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免填写”。四是强化改革创新。围绕经营主体突出关切,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工作,会同省直相关部门精选94项改革事项在选定县市区先行先试;其中,纳税信用“增信通”服务、取水权不动产登记试点等16项改革纳入国家试点,探索建立基层应急服务驿站等3项为全国首创性改革。
五、着力推进守信践诺,政务诚信持续优化。始终坚持从经营主体“急难愁盼”入手,深化诚信政府建设,着力治理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一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研究制定《强化政府履约专项行动方案》,分市县分类别建立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将专项行动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结合起来、一体推进,对问题清单实行动态“销号制”监管,经常性了解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全力推动问题整改见行见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等,建立和优化一批长效制度机制,着力实现系统治理、常态长效。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信用信息互通机制,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截至目前,公示信息359.36万条,共享信息23.91亿条。依托省信息平台汇聚整合涉企信用信息6061万条,向守信主体提供便利融资信用贷款2684.89亿元,占该平台总贷款的30%。将“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公示的行政处罚数据进行比对共享,实现“一次申请,同步修复”,做到高效办成企业信用修复“一件事”。截至目前,已协同修复共享企业行政处罚结果9.4万条,实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三是狠抓政务信用监管。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设立“政府违约失信投诉”专栏,对群众投诉的8件政府违约失信事项进行核实督办,并及时上报“信用中国”网站,组织约谈失信地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一步加强政府失信行为治理,目前湖北省被列入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全部退出。在加强日常监测基础上,将政府诚信履约情况纳入营商环境评价、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以更大力度起底化解各级政府在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采购投资等方面“说到做不到”问题,全面推进政府诚信履约。
六、着力维护合法权益,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始终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规范和保障作用,用法治力量为企业发展提供强大动能。一是切实完善法治保障。先后出台《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等系列地方性法规规章,并对现行有效的省本级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修改地方性法规14件、废止4件,以高质量法治保障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二是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发改、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大力推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累计清退罚没金额4200余万元。推动武汉市搭建行政审批与监管一体化平台,实施审管联动3.4万余次,实现审管信息全流程贯通。三是切实提升司法效能。全省政法系统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专项行动,2024年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786.8亿元。开展“执行难”问题专项整治,全省法院执结案件19.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295.39亿元。建立“执行转破产+重整”机制,依法审结破产案件146件,盘活资产78.78亿元,妥善化解债务207.57亿元。在全国首创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大幅下降,由2020年的118.44天下降至2023年的66.43天,有效降低企业诉讼维权时间成本。
七、着力推动循环畅通,对外开放提档升级。始终坚持开放融通、拓展互利合作空间,深度对接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持续推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2024年湖北省进出口总值7058.4亿元人民币,增长9.6%。一是推进贸易智能化提效。充分发挥湖北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一站式通关服务”平台功能,地方特色应用达49个,数量居中部第一。截至目前,累计为全省企业降低信息服务成本合计超1亿元,外贸企业报关费用、跨境电商企业运费平均降低17.5%、30%。推动“智慧申报+”改革,实现申报要素自动识别与自动抓取,将企业制单平均时间从10~20分钟压缩至30秒以内,实现申报零差错。二是推进资源一体化提速。大力促进口岸开放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对外开放口岸数量达8个、湖北综保区数量达6个,数量均居中部第一。积极推进花湖机场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建设,花湖机场航空货运航线达到93条,国际货物货值突破1000亿元、架设起高水平的空中丝路,年航空货邮吞吐量达到86.5万吨,跃居全国第5、中部第1。培育“江海直航+中欧班列”叠加效能,推进水铁联运、水公铁联程、“铁—江—海”过境中转等多式联运物流模式,截至目前,中欧班列稳定线路增至56条,监管直航进出境(港)船舶95艘次。湖北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325项制度创新成果在省内推广,其中28项成果在全国推广,居中西部前列。三是推进通关便利化提升。助推“一站两场”协同发展,支持设置光谷货站,实现武汉天河机场、鄂州花湖机场“两场联动”,提供一站式通关服务,转运效率提升30%。拓展跨境贸易大数据服务,指导建设“51020产业集群”管理等多个国际贸易数字化平台子系统,将省内重点企业报关单整合时间压缩80%。持续优化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新模式,助力企业新进设备快速进口,通关时间平均压缩3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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