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创新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创设三级联动裁决机制,实现“类案同裁”。在先期试行基础上,2024年起,杭州市财政局联动省财政厅和杭州各区县(市)14个财政部门,设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并进入实体化运作,归集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采购案件受理、流程、审查、判定、尺度“五统一”,强化裁决结果应用,通过“类案检索”实现“类案同裁”,防范化解“同案不同判”风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推进会商及标准化建设,提升裁决质量。建立财政、律师和专家多方会商制度,促进信息共享,提高行政裁决专业水平。制定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编制常见简易投诉事项处理模板,细化裁决标准,规范裁决流程,有效引导供应商通过法定方式解决政府采购纠纷。畅通线上线下救济渠道,通过一站式服务、无纸化应用、智能化辅助,便利投诉人“随时办、随地办”,实施“简案快办”,有效降低供应商维权成本。
三是加强数智改革创新,提高裁决效率。开发“互联网+政府采购”在线裁决,企业线上投诉,财政线上受理、调查、取证,法律专家、行业专家共同参与,线上合议、调解、决定,实现数据畅通、规范有序,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链条留痕可溯。自开展政府采购集中裁决试点以来,已处理集中裁决案件456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无一引发行政诉讼。
四是开辟“全过程调解”解纷新路,闭环解决纠纷。引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行政裁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作用。引导各方说明情况、表达观点、消除误解、达成和解。对确有问题的采购项目提前介入、立即整改,实现调解在投诉前、中、后全过程融入。行政裁决与行政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化解方式的协调联动,形成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截至11月底,2024年裁决服务中心已处理全市政府采购投诉案件232件,调解结案146件,调解结案率为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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