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秦皇岛市、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唐山市海洋口岸和港航管理局: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发改环资〔2021〕711号)要求,推动我省海水淡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海水淡化规模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河北省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现予印发,请按照要求,加强协调,压实责任,细化目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附件:河北省海水淡化利用发展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10日
相关链接
                 
			微信公众号
 思想引领
思想引领 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 经济服务
经济服务 国际合作
国际合作 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 社会服务
社会服务 组织建设
组织建设 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中国特色商会组织 民营经济动态
民营经济动态 民营经济视点
民营经济视点 企业家谈
企业家谈 民企风采
民企风采 直属商会
直属商会 四好商会
四好商会 商会党建
商会党建 商会服务
商会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