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新疆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自治区工商联 唐丙忠
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16号文件颁发以来,特别是中办11号文件和全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以来,新疆工商联积极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工商联参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优势
成立工商联党组织,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有以下优势:一是工商联具有健全的组织网络优势。非公有制企业由于不存在行政意义上的主管部门,因此没有一个部门具有工商联联系非公有制企业的组织网络优势。二是有利于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方针政策的落实。工商联最熟悉党的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可以通过工商联党组织贯彻到企业党组织。三是有利于党建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有机统一和相互促进。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党员企业主集资本所有者、企业经营者、自主创业者和较高收入者于一身,他们与一般意义的党员有着差异性和特殊性。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大多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少是企业经营者,与工商联联系密切,对工商联的归属感比较强,工商联把对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管理与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结合起来,可以使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企业的工作实际。四是非公有制企业对工商联有着历史传统传承和情感认同。新时期工商联的性质和作用更加能体现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这种情感联系。工商联与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主更加贴近,有比较全面的了解、情况更为熟悉、联系更为紧密,能够适应和结合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有效开展党建工作。五是有利于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将企业中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工作之中。六是有利于协调劳资关系。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工商联联系企业主,工商联的党组织通过企业党组织和企业主,可以更好地协调劳资关系。七是有利于流动党员的管理。他们一般在非公有制企业之间流动,工商联了解流动党员的去向,更利于流动党员的管理。
二、积极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一)积极开展非公企业党建探索
早在1993年,新疆自治区工商联就在直属会员商会企业中建立了党组织,隶属于自治区工商联机关党委管理。至2000年底,共在会员企业中建立了21个党组织。2001年6月,根据中组发〔2000〕14号文件关于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精神,将这21个党组织移交给了乌鲁木齐市管理。多年来,我区部分县市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新路子,首先从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入手,统一管理体制,成立了工商联党委,负责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
(二)向自治区党委建议成立非公经济党工委
2009年7月,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向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递交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几点建议》的报告。分析了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党建工作的现状,以及当前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内地部分省区市以及我区部分县市工商联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的做法,提出了建议: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全区各级工商联系统成立党组织,负责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党建工作,这样既符合党组织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又能对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进行有力的指导。
1、成立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在工商联机关设立党建工作部,作为党工委的办事机构。
2、各地州市参照自治区的做法,成立党的非公有制经济工作委员会。
3、各县市区成立工商联党委,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党建工作。
2010年6月,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向党委统战部递交了《关于组建<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的请示》的报告。
三、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
2010年12月,成立了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作为自治区党委的派出机构,与自治区工商联党组合署办公,负责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要求地州市参照自治区成立党工委。
2011年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研究工商联工作,同意自治区工商联内设机构中增设党建工作部。2011年12月2日,自治区新党发26号文件,要求“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工作,坚持党委领导、组织部门抓总、统战部门负责、工商联等部门参与的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依托工商联,面向非公有制企业和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行业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开展党建工作。自治区和地州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设置党建工作部,县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配备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2012年3月,自治区编办下文,在自治区工商联设党建工作部。配备专职副书记,增加4名编制。截至目前,全疆14个地州市有13个依托工商联成立了党工委,有93个县市区成立非公经济党工委或企业工委,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工委具体负责,业务主管部门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分工协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理论和经验不多,存在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一)部分地区党委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还不够重视。成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委的地州和县市,大部分也没有编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个别地区思想上重视不够、精力投入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关心少、抓得少、深入企业解决问题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依然是一个薄弱领域。
(二)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隶属关系不统一,管理体制不一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没有理顺,有的在街道社区,有的在行业部门,有的是属地管理,有的属于行业管理,没有形成统一的工作体制机制。
(三)党组织覆盖面较小,党建工作空白点较多,还没有建立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占很大比重。小微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率不高,覆盖面低。
(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有些企业党组织由于不能参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因而在保证、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贯彻实施方面还有困难。一些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成为“隐形党员”,有的甚至不愿暴露自己党员身份,对企业缺乏归属感。有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党员的流动性较大,缺少集中学习活动时间,搞活动比较困难。导致党组织对党员的监督管理不力,党员的先进性体现难,作用发挥不明显。
(五)有的党组织活动无经费、无场所,在群众中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大,发展党员缓慢。普遍存在活动少、经费难保障的问题。一些党员片面的追求个人利益,导致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单一,缺乏实效,致使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降低。
(六)部分党务工作者缺少工作经验,投入党建工作的时间精力少。由于党务工作者自身素质能力与非公企业现状还有不相适应的问题,党务工作者理论知识和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党建工作也不平衡,企业党务工作者待遇不高,导致企业党务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不高。
五、意见建议
工商联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一是必须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组织部,多汇报多请示,取得支持和帮助。二是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工作。三是要工商联工作与党工委工作同考虑、同布置、同指导。
(一)加强党工委的自身建设和对地州市党工委的指导帮助。自治区党建工作部成立后,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谋划今后的工作。积极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编制、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二)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原则,理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建立分级管理体制,加强指导帮助。
(三)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力度。制定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的发展管理及流动党员的管理制度。在教育和引导企业主支持党建工作方面,党委和政府要根据企业主的具体情况,对企业经营管理班子,加强教育和引导,加强政策方面的培训,积极支持企业建立党组织。
(四)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力度。将培训纳入各级党校主体培训班,定期进行党务工作和工作能力的培训,把党建工作有机的融合在创新企业制度上。组织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研讨和学习参观。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的任免、管理和待遇应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五)在经费上扶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对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对担任党组织负责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适当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撑。组织部门从党费中给予一定支持。党建经费从多个渠道加以解决,从企业提取适当党建基金,上级补助一些,在党费交纳、反馈和使用等问题上给予适当的倾斜。
(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在各类表彰中比例的同时,进行专门表彰,如评选非公企业党建先进单位、优秀党员业主、经济党建双强企业等。积极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务干部合法权益,建立激励机制,提高政治经济待遇,增强荣誉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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