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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祥副主席到广西调研县级工商联组织建设

  2012年4月9日到13日,全国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小祥率调研组赴广西壮族自治区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县级工商联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在桂期间,黄小祥副主席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陈武,党委常委、统战部长范晓莉及有关市、县的领导同志会见、座谈,召开了全国工商联加强县级工商联建设工作座谈会(广西片会),听取湖南、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五省区工商联负责同志对加强县级工商联建设的工作汇报;与南宁市的12个县区工商联负责同志座谈交流,深入到武鸣县、扶绥县、凭祥市、灵山县等县级工商联调研指导。

  黄小祥副主席指出,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工商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作为,大胆创新,工作富有成效,工商联的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显著增强。同时,广西在推动解决县级工商联突出问题的工作中有不少好思路、好做法,对县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定位准确,要求明确,县级工商联和基层商会建设成绩斐然。

  黄小祥副主席强调,中央16号文件明确了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县级工商联是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要贯彻落实好中央16号文件,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加强县级工商联建设,就是要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健康成长作为工作主题,在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结合上下功夫,在充分履行工商联职能上做文章,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黄小祥副主席要求,广西各级工商联组织要认真分析当前工商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积极服务于经济主战场,利用工商联系统组织优势,帮助小型微型企业解决融资难、用工难和运行成本高等具体困难,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要把基层商会建设与乡镇体制改革相结合,探索实践乡镇、街道商会建设的新模式,把商会建设成为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主席磨长英,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冯成善,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黄振东,全国工商联会员部副部长马君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