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资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全国工商联各直属行业商会: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各级工商联组织,广大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迅速行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国工商联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捐款捐物、奋力救援,全力以赴投入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涌现出一大批贡献突出、事迹感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会也在2008年底对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经国务院批准,《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正在组织编写中。其中,《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社会赈灾志》分志由民政部主编,记录内容起始时间为
一、收集范围
1、赈灾的组织发动。重点提供如何组织实施赈灾活动、广大成员如何积极参与的资料。
2、典型事例。总体叙述赈灾情况,穿插典型人物和事迹。包括突出省区市工商联及成员(捐赠时间最早、年龄最老、数额最大等)活动情况。
3、具体成果。主要是捐款捐物数额。
4、赈灾大事记。按时间为序排列。
要求实事求是,提供确实可靠的数据及事实材料。第1、2项可附随文图片,并有文字说明。
二、内容形式
1、每省、区、市上报的文字材料不超过1000字,需提供电子版(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的文字材料字数可多些,但不宜超过3000字);
2、每省、区、市提供精选的电子版图片资料10--20张,并在每张图片下面标注说明(四川、甘肃、陕西三省的图片数可多些,但不宜超过30张)。
3、文字和图片资料要尽量反映工商联的组织作用和民营企业的主动参与。
三、资料报送
请于
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联 系 人:张一卫
电 话:010-65138827
传 真:010-65138827
电子信箱:acficzyw@126.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3号
邮政编码:100006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二ОО九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汶川地震 抗震救灾 资料 收集 通知
抄送:本会主席、专职副主席,秘书长。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09年5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