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经荣副主席出席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 试点工作部署会
4月25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在京联合召开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试点工作部署会。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进行了授课辅导,会议由全国工商联法律部白莲湘副部长、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办刘京香主任主持。来自全国16个省(市)、21家试点工商联(商会)负责人及有关同志约60人参加会议。
谢经荣指出,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开展商会调解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协同社会管理、加强商会建设、践行两个健康主题中的重要意义,着眼各级工商联的探索实践,继续加强与仲裁调解、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等多种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对接。 谢经荣强调,要按照有调解机构、有对接平台、有调解人员、有制度规则、有工作成效的“五有”总体目标推进试点各项工作落实。要立足自身实际,坚持创新发展,敢于先行先试;要注重宣传推广,不断提升商会调解社会影响力;要重视与试点地区法院的衔接配合,积极进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人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与会同志围绕商会调解的程序效力、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会上,辽宁省、安徽省工商联,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介绍了诉调对接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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