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完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调研组在辽宁开展专题调研
2011年7月5日至8号,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调研组一行在辽宁省就“建立完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由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部长赵宏带队。调研组先后在沈阳、大连、营口召开座谈会,听取商会组织和法院系统工作汇报,征求法律专家和企业家代表等有关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调研组对辽宁省工商联在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法律服务维权联动机制、资源共享机制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赵宏部长介绍了“建立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她指出,共同推动建立完善商会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机制工作是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全国工商联主席黄孟复、党组书记全哲诛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副院长奚晓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均对开展此项工作做了重要批示。她强调,开展这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大调解”体系的有益尝试,对提高商会法律维权水平、节约司法资源、减轻诉讼压力、防止民事纠纷升级、实现互补共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
自3月启动商事调解与诉讼调解联合调研工作以来,调研组共征集到15个省级法院、18个省级工商联39份书面材料,在北京、厦门、泉州、晋江和辽宁等地共召开了八场座谈会,实地考察了北京海淀法院上地派出法庭、福建陈埭镇商会调解组织和相关企业,调研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效果和宝贵的经验,为下一步更有针对性的开展此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联合调研组在辽宁期间,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植时会见了调研组,省工商联副主席宋文利、咨询部负责人袁有训陪同并参加了调研。最高法研究室黄建中副处长、全国工商联法律部权益处副处长邹顺、最高法监督办干部石冰、全国工商联法律部法规处干部刘静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