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参与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督导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93号)和《关于全面推进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的意见》(粤人社发﹝2010﹞232号),进一步促进全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今年3月,广东省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组建了由广东省人社厅、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4家联席会议召集人单位的相关处室负责人和干部组成的调研队伍,分四组前往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开展督导工作。其中,第三督导工作小组由省投诉中心负责人带队,赴韶关、清远、肇庆、云浮、东莞 5个地级以上市,调研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创建情况。
开展督导工作期间,各小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座谈会、走访示范区和示范企业等形式,详细了解了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联席会议的组建情况、示范区工程的创建标准、创建示范区的目标任务,针对各地提出的如何更好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调动企业参与创建积极性、以及加大创建活动宣传力度等意见建议进行了深入研讨,进一步分析问题、理清思路、明确方向。
督导过程中,各地还介绍了很多创建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例如东莞市和肇庆市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从更高层面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南海区工商联编订了一套关于劳动法律法规和三方协商案例的专门资料供企业培训学习,起到了预防纠纷的效果;作为韶关市示范点之一的沐溪工业园在园区内设立了企业调委会,园区内的企业已100%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尽量运用调解协调等方式把劳动关系中产生的纠纷矛盾化解在基层;中山市黄圃镇着力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建设的做法,使企业在涉及劳动规章制度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的胜诉比例从9%上升到73.3%。不少示范区内的企业,在提高职工福利待遇、指导员工职业规划、强化激励措施、丰富文娱生活、加强劳动法规和企业内部纪律教育、建立困难帮扶关怀机制等方面加大了创建力度,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这些成功经验和反馈的意见建议对于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如何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