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
10月28日,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沈建国,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文京,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金花企业集团总裁吴一坚出席并分别主持主任会议和全体委员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题:一、研讨与交流民营企业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劳动立法情况,了解民营企业对于劳动立法实施的意见,推动劳动立法的顺利实施;二、围绕影响和制约工商联服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建议,对全国工商联学习实践活动的期望和加强工商联机关建设的建议以及如何做好法律委员会工作进行交流、讨论;三、研究2009年法律委员会工作。
沈建国副主席做了总结讲话,要求法律委员会全体委员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非公有制企业中的法律问题,要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委员会的工作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一、通过调研,撰写对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有促进、有帮助的调研报告;二、搭建平台,组织专家和企业家进行论证,给领导提供决策依据;三、解放思想,进一步探索法律服务工作规律和模式,理清工作思路,形成合力。她明确了法律委员会明年的工作重点: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立法调研,从源头上维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法律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建立维权工作应急方案;继续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作。
法律部白莲湘副部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