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工商联设立商会仲裁庭
芜湖市工商联设立商会仲裁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国法[2005]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仲裁工作的意见》(国法秘协函[2008]185号)文件精神,在非公有制企业中推广仲裁解决方式,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商会职能,促进仲裁事业的发展,芜湖仲裁委员会在芜湖市工商联设立商会仲裁办事处,赋予了商会仲裁办事处立案、组庭、裁决等权利,代行芜湖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部分职能。为非公有企业提供仲裁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企业选择、申请仲裁,调解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