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English|长者模式退出长者模式
首页>本会简介>组织机构>机关部门>法律服务部>工作动态

四川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四川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四川省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经过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两年多的共同努力,使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央的部署,结合四川实际,经与工商联多次协商研究,决定在全省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一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治理商业贿赂决定和省《实施方案》要求,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一方面,坚决纠正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为四川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二、主要内容

1.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

2.加强对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提高全省非公有制企业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

3.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树立以信用为荣,以行商业贿赂为耻的道德风尚。

4.加强组织协调,帮助非公有制企业按照有关法律规范经营行为。

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以诚信守法,优质服务为核心的经营理念。

6.认真总结部分非公有制企业抵制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好的经验和作法。

三、建立制度

要求非公有制企业充分认识商业贿赂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危害,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完善和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在经营中杜绝商业贿赂,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企业家的诚信体系,建立非公有制企业自律机制,加强企业内控机制和文化建设,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依法经营,诚信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