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商联开展仲裁知识巡讲活动
为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的独特优势,维护南京市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依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国法〔2005〕3号)和南京市工商联、南京仲裁委《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依法推进仲裁工作的意见》(宁联字〔2007〕50号)的文件精神,南京市工商联、南京仲裁委拟于2008年下半年(7月份开始)在玄武等13个区县开展仲裁知识巡讲活动。 该活动主要面向各区(县)工商联执委以上会员企业的仲裁联络员、法务部门工作人员,各区(县)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全面系统地介绍《仲裁法》及最新司法解释的适用情况,讲解非公有制企业经济往来中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解决办法,使参训人员掌握基本的仲裁法律知识和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