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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出具全国首份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发布时间:2020-02-03 信息来源:人民网 字号:【

  “有了这份证明,我心里就踏实了”,汇大机械制造(湖州)有限公司企业代表说道。2月2日上午,她从市贸促会负责人手中接过了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这张纸或可为企业减少三千万损失。

  汇大机械制造(湖州)有限公司为法国标致公司非洲工厂转向机壳体供货商,受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向境外客户交付产品。

  “如不能及时提供无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证明,企业不仅要承担价值240万人民币的直接合同损失,还有可能会因导致对方生产线停产2周造成约3000万人民币的损失被追偿”,企业相关负责人说道。此外,企业商誉受到的影响更是不可估量。为此,企业向市贸促会紧急求助,希望能为其无法履行合同的原因提供证明,降低损失。

  自疫情发生以来,湖州市贸促会一直密切关注情况,及时作好应对。早在1月28日就发出通知,告知广大外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属不可抗力事实范围,并派专人轮值服务。收到企业申请后,立即通过网络对文件进行初审,在中国贸促会、省贸促会等上级部门的帮助下,成功出具全国首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

  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属于商事证明领域中的事实性证明行为,是指由中国贸促会及其授权的分、支会应申请人的申请,对与不可抗力有关的事实进行证明,出具后当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迟延履行合同的责任。该证明已得到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海关、商会和企业的认可,在域外具有强大的执行力。

  “截止今天,已经有十多个企业向我们提出申请了,目前我们正在加紧处理,尽量降低疫情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湖州市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丁古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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