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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德阳市社情民意之四:关于取缔占停车位流动车辆经营摊点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9-19 字号:【

近年来,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中,为了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在部分道路一侧划出了临时停车位,供车辆临时停放,并由专业公司负责收费管理。但从去年以来,市区出现了不进市场以占道路停车位进行流动经营的水果、蔬菜及小百货的车辆摊点逐渐增多。如市二医院(二重医院)东南两面靠围墙边道路己划线的停车位全部被车辆摊点占道(车位)经营,形成自发市场,即影响了正常停车,又破坏了交通秩序。据从相关部门了解,市区占停车位流动经营的车辆摊点已有4-500辆之多。占道(车位)流动经营的原因:

一是市场建设步伐滞后,农民卖菜难,市区许多小区周边未规划市场,农民自己种植的蔬菜一般集中于夏秋季节,这种季节性蔬菜不可能进入超市,夏秋季节占道(车位)经营的60%是农民季节性经营。

二是下岗职工、城区失地居民找不到就业门路,摆摊设点成为其谋生的途径之一。把投资少、风险低、见效快的占道(车位)经营作为谋生的首选之道。

三是占道(车位)经营的便利性和就近购物的习惯,也为占道经营者提供了一定的生存空间。占道(车位)经营具有“便民”和“扰民”的双重性。如马路市场的蔬菜水果,既新鲜又便宜,确实方便了过往群众,具有一定的消费群体。

占道(车位)经营的治理问题是城管执法部门,比较关注又深感棘手的问题,执法人员围追堵截见效甚微,马路市场影响城市环境愈演愈烈,直接影响着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和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的巩固,同时引起广大市民的反感。

为此建议:一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守法意识。引导文明经营、守法经营和理性消费、文明消费;要广泛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提高流动摊点经营者对占道(车位)经营违法性的认识,创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管理环境,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城管、公安、工商、卫生、税务等部门开展查处和取缔占道(车位)无牌摊贩乱摆卖;负责停车位收费的交通文明引导员一要劝阻,二不能为了收费而同意停车,助长了在车位上无证经营的现象。三是加快各类市场建设。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小集贸市场,规劝流动经营车辆进场,实行集中管理。四是制定市场扶持政策。对下岗职工、 农户及其它困难人员占道(车位)经营摊点入场经营,除了在税收上给予一定优惠政策的同时,还应充分考虑其资金困难、竞争力弱的实际情况,进入市场后采取降低摊位、租金费用等措施,降低入场门槛,尽可能保证他们进得去,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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