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工商联以实际行动动员非公企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发布时间:2019-09-19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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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兴安盟委关于主题教育工作的部署,按照盟工商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我们正在推进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2019年9月18日,兴安盟工商联结合喜迎国庆悬挂国旗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和送法律援助进企业等活动,多措并举,动员非公企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由盟委统战部副部长、盟工商联党组书记陈忠凯带队,盟工商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
活动分别走访了兴安盟无人机协会、内蒙古蒙犇畜牧有限责任公司牛联体大数据中心、乌兰浩特市农村信用社、喜嘉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碧桂园凤凰酒店、兴安盟江西商会、兴安盟大学生就业促进会、乌兰浩特金鹿公司、嘉鹤牧业有限公司等兴安盟总商会会员企业。
活动中,兴安盟工商联经济科负责人王延舒向企业传达自治区工商联《关于做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宣传活动的通知》、盟委宣传部《关于积极开展喜迎国庆悬挂国旗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非公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人吴治学向企业传达《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十条措施>的通知》,并就法律捐助相关程序对企业进行讲解。
陈忠凯书记实地调研各非公企业及直属商会非公党建情况后,向各非公企业传达了盟委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工作部署,并叮嘱各非公企业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盟委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全盟发展大局,切实把全体党员干部在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力推动“五区”建设的生动实践,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50余份,累计会签文件10余份/次。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盟委关于主题教育的相关部署打牢群众基础;二是增强了用人单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的认识,而且有效提高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识,为进一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三是将兴安盟工商联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十条措施》传达到企业,切实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为营造盟内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服务支持和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