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综合】
2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通知称,要做好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支持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先行使用土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
通知提到,对于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视作重大项目允许占用。使用期满不需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使用结束后恢复原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需要转为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同时,要做好被占地单位和群众的补偿安置。
1月26日,在武汉雷神山医院建设工地,大型机械加紧施工。 新华社记者 肖艺九 摄
用地计划指标方面,通知提到,对疫情防控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应保尽保,计划指标挂账使用。地方计划指标不足的,疫情结束后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形成项目用地批准清单,由国家统一核销计划指标。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正常用地审批中,要根据防控疫情需要,通过开展网上联审等,创新工作方式。要科学合理安排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严禁与防控疫情无关的项目搭便车违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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