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English|长者模式退出长者模式
首页
首页>专题专栏汇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民企高质量发展>成果发布

长春市工商联:劳动争议“三方六家”多元调解处理机制推动劳动关系依法治理向深层次迈进

发布时间:2025-07-03 信息来源:长春市工商联 字号:【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促进全市就业创业工作和谐稳定发展,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与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市工商联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共同组建长春市劳动争议三方六家多元调解处理中心。充分发挥三方六家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的作用,夯实议事会商、风险预警、案件评议、调处联动、基层预防五大机制。

  一、创新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文件精神,坚持精准预防息争,精准调解息访、精准裁审息诉三精准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要求,探索新时期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新规律统筹推进三方六家协同联动,明确职责定位,增强职能衔接,推动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联动调处的常态化工作格局,打造劳动人事争议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服务新模式;指导县(市)区、开发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预防调处机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设横到边、竖到底的多元化、网格化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体系,进一步推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促进全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二、主要做法

  (一)组织机构

  20229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建立我市劳动争议三方六家多元预防调处机制的通知》(长人社联【202220)要求,组建长春市劳动争议三方六家多元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多元调处中心)。

  1.办事机构。多元调处中心的性质为非法人工作机构,设在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联动机制的日常工作。

  2.人员构成。多元调处中心设主任一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领导兼任,副主任分别由人社、法院、司法局、总工会、企联、工商联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工作岗位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者自然替补。多元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职责分工,由三方六家单位委派。

  (二)工作机制

  1.建立调处专员制度。市人社局负责建立和管理劳动争议调处专员库。劳动争议调处专员由三方六家推荐本部门具有责任心强、热爱调解事业并具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并适当选拔具有社会信誉和公信力,愿意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的基层调解员、教师、律师等充实。适时组织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并对调解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解聘和续聘的依据。

  2.建立调处联动制度。调处中心实行成员单位轮值制,轮值工作安排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具体负责。周集中接待日由市仲裁院、市中院派员联合接待,完成调解、企业约谈等项工作。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涉案企业专项服务等活动。推进企业、行业、商会等调解组织建设。重大案件、疑难案件、集体案件、突发案件等由三方六家共同接待、集体研判。组织专业团队和专业人员指导、协助县(市)、区、开发区调处中心解决劳动争议纠纷。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分析劳动争议处理形势,通报工作情况,沟通协调争议受理、程序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新途径、新方法,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

  4.建立月报和反馈制度。各级仲裁机构(调处中心)每月将案前调解收案情况、结案情况以及特殊案件处理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对争议纠纷进行分类统计,定期分析研判,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地提出解决方案。

  (三)运行情况

  一年来,调处中心设立在长春两级人社局的仲裁委,有工会、工商联、企联工作人员和金牌调解员、法官、仲裁员共同参与,保证调解方案合理合法,兼顾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有效弥补了《劳动法》中一调的制度缺失。市工商联组织商协会及民营企业负责人担任调解员共同参与,长春中院每周指派一名员额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到长春市仲裁委参加调解,调解成功后由仲裁委直接出具调解书,该调解书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调解不成,超过一个月则转入仲裁程序,参与调解的仲裁员、法官或者法官助理在今后的仲裁、诉讼中自行申请回避。今年以来,全市15三方六家调处中心共计调解、化解劳动争议案件1138件。 

  三、工作成效

  202328日,吉林省副省长李国强到长春市人社局调研,对长春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减少的数量表示肯定并表示:三方六家调处中心调动多方力量把劳资纠纷化解到仲裁前置阶段,这个制度弥补了劳动争议调解程序缺失的制度空白,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要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广。”相关经验入选全国2023民营企业产权司法保护协同创新实践百佳案例

  

相关链接

邮编:100035

地址:中国 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560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46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