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旭在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场上的发言
做实机制 筑牢底线 注重创新
不断开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新局面
浙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 徐旭
(2019年8月23日)
近年来,浙江省工商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传化集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浙江“三地”优势,学习借鉴“枫桥经验”,着力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努力创建劳动关系工作特色品牌,在有力促进“两个健康”上取得积极成效。下面,我结合我省的实践,与大家分享一下我们的一些做法,供大家参考。
一、做实三方会议工作机制,形成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工商联“联”的优势,用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平台,整合行政资源,突出企业主体,创新工作载体,聚力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一是“双爱双评”促和谐。我们会同省总工会,持续开展“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活动,推动“双爱”活动实现规上企业全覆盖,并不断向中小微企业延伸,从劳动关系源头上引导企业和职工共建共享、互利共赢,有力促进了劳动关系工作整体提升。二是多元化解促和谐。我们探索建立乡镇(街道)监察、调解、仲裁三位一体一站式基层劳动综合协调服务平台,融合综治、司法、公安、工会、工商联等各部门力量,逐步形成“1+X”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大平台。三是专项行动促和谐。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等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1518”工程,即围绕区域和谐劳动关系创建这一载体,开展体面劳动促进行动、新业态劳动用工规范行动、产业工人持续增收行动、“浙江无欠薪”行动、更高水平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行动等5项行动,实施两个合同提质增量18项指标,合力打造和谐劳动关系示范省。四是典型引领促和谐。三方四家联合调研,挖掘总结传化集团、正泰集团、富通集团、海亮集团等一批企业和宁波高新区等一批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新闻宣传报道、召开现场会等形式,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突出稳企业防风险重点,筑牢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底线。去年以来,我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稳企业防风险为重点,通过抓调研摸底、抓机制建设、抓精准帮扶,省政府每两个月召开的“稳企业防风险”专题会议,每次都安排省工商联发言,要求我们反映民营企业诉求,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一是抓调研摸底。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去年以来开展7次“稳企业防风险”大调研,面对面走访企业5543家,精准掌握企业的困难诉求,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70余次,许多意见建议转化为重要政策举措,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转化成职能部门“三服务”办理清单,为企业排忧解困。二是抓机制建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全力构建政府支持、部门联动、企业主体、上下协调的工作格局,通过建立动态排摸、综合研判、应对化解、宣传引导、抱团互助等五大机制,积极引导帮助民营企业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稳定和谐发展。三是抓精准帮扶。去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后,浙江省工商联抓住契机,立即召开民营企业家专题学习座谈会,牵头起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民营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协助省发改委研究制订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31条政策举措,着力健全“五个一百”服务企业活动的长效机制,积极当好党政领导、厅局长、银行行长联系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牵头开展“百家民营龙头企业结对服务”活动,组织547家民营龙头企业产业链结对帮扶小微企业。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帮扶、银企信息互通、民营企业金融辅导和培训、联合走访和调研、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评价等合作机制,共同开展“百名行长进民企”活动,联合组织省级金融机构百名行长结对服务重点民营企业,助力“融资畅通工程”。推动落实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机制,指导宁波市开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创新试点工作,探索建立“1+3+1”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新模式。省委组织部、省工商联等9部门共同推进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助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三、大力推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发展,把商会调解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抓手。今年4月,浙江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由省两办印发实施。浙江省工商联抓住所属商会改革机遇,强化商会党建引领,注重商会自治法治建设,将商会调解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一是强化组织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把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来抓,目前浙江省工商联系统共建立商会调解组织378家,数量居全国首位。通过选聘一批信誉好、威信高、协调能力强的企业家和商会负责人及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担任商会调解员,夯实商会调解工作基础。二是注重制度规范。先后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商会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与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讼调解与商协会调解对接机制的意见》,为商会调解提供顶层设计和专业指导。认真总结提炼基层商会调解工作经验,制定出台《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范围和纠纷范围要求》、《纠纷投诉须知和调解纪律》等各项制度,推动商会调解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三是坚持整体推进。我们召开全省商会调解暨法律服务推进会,全面部署和持续深化我省商会调解工作,系统总结以乡情化解、专业调解、同业协商、诉调对接、调裁结合、多元融合为特征的商会调解“六大模式”,着力打造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浙江样板”,充分发挥商会调解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
四、开展定量评价,努力开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新局面。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机制作用,联合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专题调研,形成《新时代浙江省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新内涵新情况新趋势及对策研究》,总结了浙江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成效,分析了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面临的挑战,提出了新时代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得到浙江省委车俊书记和全国工商联徐乐江书记等领导的批示。为了有效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更加客观评价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形成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鲜明导向,浙江省工商联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在全国首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从政府部门工作情况、企业劳动关系情况以及劳动者满意度等三个维度,设立31个一级指标,85个二级指标进行综合测评。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从2012年80.44上升到2018年的84.51,直观呈现了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建设的成效。浙江省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测评工作有力推动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已经成为浙江省和谐劳动关系的“晴雨表”,地方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成绩单”和“助推器”,新时代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风向标”。
下一步,浙江省工商联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表彰会精神,在全国工商联指导下,以本次和谐劳动关系专题会议为契机,学习借鉴各地经验做法,为构建新时代新型和谐劳动关系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