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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光在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专场上的发言

发布时间:2019-08-23 信息来源:宣教部 字号:【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督查专员 夏光

  (2019年8月23日)

  近一年来,生态环境部和全国工商联交流合作比较多,为落实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双方在联合调研、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今年1月份,制定出台《生态环境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2月份,全国工商联乐江书记和生态环境部干杰部长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推进民营企业绿色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作协议,工作层面保持沟通交流并召开协调会,推动各项任务贯彻落实。今天召开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绿色发展专场,是推动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再次动员部署。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四个方面情况。

  一、当前生态环境状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可以说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好的时期。

  一是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抓环保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可持续发展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加强环境保护符合自身长远利益,依法排污治污、保护生态环境的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正在形成。

  二是治理力度持续加大。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坚决向污染宣战。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三是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环境保护督察、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40多项改革举措,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四是监管执法日趋加严。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等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正在修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所有法律法规全部修订一遍,无一不是大幅加严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

  五是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5—2018年,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从76.7%上升至79.3%,细颗粒物(PM2.5)浓度累计下降22%,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累计分别下降28.6%、18.5%、4.9%。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66%上升至71%,劣Ⅴ类断面比例从9.7%下降到6.7%。达到“十三五”规划序时进度要求。

  今年以来,在外部环境深刻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战略定力,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发扬斗争精神,固化深化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思路和基本打法,克服自满松懈、畏难退缩、简单浮躁、与己无关“四种消极情绪和心态”,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五个坚定不移”,落实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点面结合、求真务实“六个做到”,聚焦打好七大标志性战役,把握好攻坚战与“六稳”的关系,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引导激励与约束惩戒并举,加大工作和投入力度,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

  今年1—7月,空气质量在年初出现发弹情况下逐步缓解并趋于改善,PM2.5浓度由1—2月同比上升5.2%改善为同比持平;155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9个。水环境质量改善较大,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4.8%,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4%,同比下降2.2个百分点。

  二、面临的严峻形势

  在看到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出现稳中向好趋势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正处在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基础还不稳固,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出现反复。

  (一)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压力。从外部看,国际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特别是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可能延缓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步伐,对结构减排带来较为不利影响。从内部看,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一些地方对绿色发展的理念、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有所弱化,放松环境监管的风险有所增加。部分地区部分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冲动明显,一些“散乱污”企业有可能会死灰复燃。

  (二)生态环境保护挑战重重、矛盾突出。我国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尚未完成,生态环境压力居高不下。产业结构偏重、产业布局偏乱、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偏公路问题仍然突出(煤炭消费仍占59%,单位面积煤炭消费强度为美国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5倍)。经济总量增长与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尚未脱钩,污染物新增量依然处于高位。目前,我国人均GDP接近1万美元,正在由中高收入国家迈向高收入国家,正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在这个阶段,多领域、多类型、多层面的生态环境问题累积叠加,传统煤烟型污染与臭氧、PM2.5、挥发性有机物等新老环境问题并存,生产与生活、城市与农村、工业与交通环境污染交织。相比一些发达国家,我国是在较低的收入水平解决更为复杂的环境问题,需要跨越一些常规性和非常规性关口,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更大。

  区域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不均衡,统筹解决的难度加大。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市国土面积仅占全国7.2%,却生产了全国43%的钢铁、45%的焦炭、31%的平板玻璃、22%的电解铝,原油加工量占全国的28%,加大了该地区环境压力。目前,全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不一、梯度差异鲜明、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参差不齐。东南沿海地区总体进入工业化后期,生态环境压力持续缓解,环境质量相对领先;中西部地区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承接了大量相对落后产业,环境压力正在加剧。同时,城乡发展不平衡,污染企业上山下乡现象十分突出,出现向城乡结合部、向农村转移的趋势,特别是低层次经济业态大量进入农村地区集聚,由此带来的农村环境问题已非常突出。

  此外,新业态带来的污染难以应对,千家万户网络购物的背后,是抛弃的快递包装物堆积如山。据有关统计,我国快递包装一年使用的胶带长度可以绕地球赤道达425圈,需要上百年才能降解。

  (三)生态环境质量仍然较差,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

  大气方面,2018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仅占35.8%(121个),全国PM2.5平均浓度超标11.4%(39微克/立方米),河南、天津、山西、河北、山东5省(市)优良天数比例仍不到60%。

  重点区域污染仍然较重。今年1-2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受污染物排放量大、不利气象条件等影响,多次发生重污染天气过程,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24.1%、26.6%。3月份以来,生态环境部及时开展重点区域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1-7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上升3.4%和3.5%,上升幅度明显降低,但仍处于反弹状态。

  水方面,2018年,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仍有6.7%为劣Ⅴ类,部分湖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隐患多,部分江河沿岸企业与水源犬牙交错。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严重滞后,仍有大量污水直排。长江口、珠江口、杭州湾等部分河口海湾污染依然严重。

  土壤方面,随着国家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调整,部分行业企业用地成为遗留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较大。化学品特别是有毒有害污染物环境风险比较突出。非法、跨界倾倒和处置危险废物事件频发。

  生态方面。我国中度以上生态脆弱区域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55%,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只有全球平均水平的69%,自然保护区遭受人为活动的影响剧烈。

  认清面临严峻形势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也到了有条件不破坏、有能力修复的阶段,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面临难得机遇和条件。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思想指引和政治保障。二是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的群众基础更加坚实。三是我国总体进入后工业化和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更加重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了有利的宏观经济环境。四是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不断发展与积累,为解决当前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更好的、更充裕的物质、技术和人才基础。五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红利正在逐步释放,为生态环境保护增添了强大动力。

  三、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生态环境部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工作力度,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确保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强化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全国“三线一单”编制和落地,建立环保科技转化平台,推动壮大生态环保产业,多措并举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持续加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聚焦目标打好标志性战役。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行动计划或方案,扎实开展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行动。

  三是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办法,继续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四是严格生态环境督察执法。精心组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第一批包括青海省在内的6省市和2央企全部完成进驻,进一步夯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央企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安排强化监督定点帮扶,推动解决重点区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五是加强经济政策激励引导。推动加快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加大清洁取暖财政补贴和价格支持政策力度,健全绿色金融、生态补偿机制,出台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经济与环境政策。

  四、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生态环境部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同时,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兼顾、着力平衡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我们认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两者是有机统一的,这既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必然选择。从民营经济发展看,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供给质量和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绝不能也绝不会回到依靠资源能源消耗的粗放式增长模式,民营经济只有转型升级才有出路,在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大背景下,这种调整显得尤为迫切。从生态环境保护看,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是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主体,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家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就是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提供支撑。生态环境部将采取以下措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

  一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落实“六个做到”,深入细致抓好工作。做到稳中求进,既打攻坚战,又打持久战,合理把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节奏和力度;做到统筹兼顾,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到综合施策,既发挥好行政、法治的约束作用,又发挥好经济、市场和技术的支撑保障作用;做到两手发力,既抓宏观顶层设计和综合协调,又抓微观推动落实;做到点面结合,既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又有所侧重、分轻重缓急;做到求真务实,既妥善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又把基础夯实。

  二是认真落实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绿色发展的意见。加快营造企业环境守法氛围、健全市场准入机制、完善环境法规标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强化科技支撑服务、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等18项重点举措落地见效。推动部分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工商联加强交流合作,共同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是推动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正倒逼企业加强深度治理,催生出规模庞大的生态环境治理市场,近年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保持40%左右高速增长,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生态环境部门和工商联将进一步加强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促使民营企业做到“内外兼修”:对内引导企业做好自身污染治理,表彰和宣传优秀典型企业,对困难企业给予帮扶指导;对外要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把绿色发展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实现民营企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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