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工商联领导联系地方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工商联“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和“六个始终坚持”的要求,根据工商联十二大部署和《全国工商联深化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地方工商联和所属商会的联系指导,建立会领导联系基层和企业家站前台、唱主角的工作机制,着力增强对地方工商联和所属商会联系指导的广泛性,着力增强围绕主要关注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系统性,着力增强全面推进组织体系建设的整体性,着力增强针对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的有效性,推动新时代工商联各项工作在新起点上实现新发展,更好服务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组织方式
会领导联系地方工商联和所属商会采取联系调研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方式进行。由专职会领导牵头成立工作组,成员一般为3-4名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 40名左右企业家执委,做到企业家执委全覆盖。机关相关部门为工作组日常工作的承办部门。各工作组年初制定计划、做好工作安排,年中交流情况、检查进度、发现问题、改进完善,年底总结经验、汇总成果。各工作组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小组,在工作组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各小组可由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或常委带队。除确需集中的活动外,各工作组原则上以小组内的小分队形式分散开展联系调研活动。
各工作组企业家成员按照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构成,统筹考虑企业发展、项目投资、扶贫开发等方面的需要。担任地方工商联主席和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会长的企业家执委,原则上编入本省份和本商会所对应的工作组。
未安排参加工作组的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和港澳工商界执委,可根据情况参与各工作组活动。各工作组在开展联系调研活动时,要邀请联系调研地的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工商联十二大代表中的民营企业家参与,并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智库委员会委员和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中华工商时报社有关同志以及直属商会副会长参与,也可根据东西部扶贫协作结对关系等邀请有关企业家和商会负责人参与。
三、联系点的确定
各工作组确定4个省级工商联和3-4个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作为联系点,每个所联系省份确定1个地市级、1个县级工商联作为重点调研点。
各个工作组的省级工商联联系点根据工作需要和东中西部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联系点根据不同建设水平和各省份合作意愿确定。每个工作组重点调研点的确定,主要考虑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地市级和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各2个、基础薄弱的地市级和县级工商联各2个,要安排有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如有边境市、县也尽可能安排。重点调研点由各工作组承办部门商所联系的省级工商联提出,报本组组长审定。
四、主要任务
1.广泛联系。到地方工商联“认门、认人、认事”,实地走访工商联机关,与工商联干部、民营企业家和所属商会负责人等座谈交流,认真了解在基础保障、工作力量和所属商会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指导。力争届内实现县级工商联走访全覆盖。各工作组每年走访所联系省份的省级工商联直属商会5个以上,市、县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各10个以上,每年走访不同行业与规模的民营企业和个体户合计30个以上,每次走访所属商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一般不重复。
2政策宣讲。宣贯政策是联系调研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广泛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多种方式把党中央关于重大战略实施、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加强产权保护、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对工商联“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和“六个始终坚持”的工作要求,传达到广大民营企业家和工商联干部中,打通理论武装的“最后一公里”,不断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原则上在每个走访的省(区、市)、市(地、州)和县(市、区)都要安排宣讲会,在西部地区确因交通不便等因素也可安排若干相邻县区集中开展宣讲。各工作组组长主要负责省级宣讲,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执委主要负责地市级和县级宣讲,机关各承办部门负责人也要进行宣讲。每位企业家每年至少开展政策宣讲2次。要利用适当时机与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执委等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导。
3.专题重点调研。全国工商联第三方评估、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等专题重点调研应通过联系调研机制开展,原则上每次联系调研最多安排一项专题重点调研任务。专题重点调研前由机关牵头部门负责制定调研方案,根据需要开展培训,汇总各工作组报告形成调研总报告。各工作组组长所在小组负责完成专题重点调研任务。充分发挥重点调研点解剖麻雀、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发现典型等方面的作用。各工作组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另外开展其他调研活动。
4.助推地方发展。积极为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出谋划策,推动当地民营企业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提前了解组内企业家投资意愿和调研地经济发展需求,搭建企业家与地方的项目对接平台,促进精准对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推动民营企业家和直属商会结合自身实际参与精准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促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提质增效。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国工商联要把联系调研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主席办公会议每年专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各工作组要在年初制定好年度联系调研工作计划,合理确定每次联系调研的任务,组长每年到省级工商联联系点应不少于4次,到市、县级工商联重点调研点不少于4次,到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联系点不少于2次,深入基层联系调研总天数不少于30天。研究室、宣教部定期根据党中央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有关精神负责编写政策宣讲通稿。研究室、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负责编制党中央国务院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汇编。人事部负责统筹安排机关干部到有关省份挂职锻炼、蹲点驻点工作(西部地区为主),并作为联络员协助开展联系调研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联系调研管理信息系统。会员部牵头负责联系调研工作,及时汇总各工作组工作情况,实行表格化管理,定期通报情况和召开工作推进会。
2.形成工作合力。各工作组要充分调动企业家执委的积极性,在年初把工作计划印发给本组企业家成员,加强与他们的日常联系,为企业家成员沟通交流、项目合作、商务考察、学习培训等提供帮助,组长走访企业时优先考虑全国工商联执委企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和执委每年到联系点应不少于2次,合计不少于10天,联系调研工作将作为企业家执委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工作组要支持地方工商联工作,尽量为他们招商引资等提供帮助,结合联系调研安排有关成员和承办部门参加地方工商联举办的重要活动。每个省级工商联要确定2名同志负责对接工作,重点调研点工商联要确定1名同志负责对接工作。各工作组要加强对直属商会联系点的指导支持,为他们发展会员、服务会员、拓展业务等提供帮助,组长要参加本组直属商会联系点的重大会议活动。每个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秘书处要确定1名同志负责对接工作,根据需要动员和组织会员企业参加联系调研活动。
3.推动成果转化。各工作组要坚持目标导向,努力推动联系调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要形成参政议政的成果,认真了解并深入分析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对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可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工商联信息(专报)》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舆情报告》等反映,也可由本组企业家成员中的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向党委政府反映。要形成指导地方工作的成果,协调当地党委政府、统战部帮助解决基层工商联和所属商会改革发展的实际困难,对当地民营企业家反映的具体问题,要反馈地方党委政府和工商联推动解决。要形成改进全国工商联工作的成果,对反映的关于全国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建议,应交由各工作部门研究,鼓励和支持工作人员围绕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研究,在全国性、区域性和行业性主流媒体以及工商联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
4.严肃工作纪律。联系调研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全国工商联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实施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坚持做到“八个一律”,即一律不允许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一律不允许上酒和高档菜肴;一律不允许接受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一律不允许打牌、赌博、参加娱乐活动;一律不允许以公益慈善代替联系调研;一律不允许在宣讲中发表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一律不允许让基层承担应该由工作组承担的费用;一律不允许走马观花,搞不研究和及时反映基层情况、不推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调研。地方工商联陪同人员一般不得超过2人。原则上企业家及其随员差旅费用自理,其他人员的差旅费用由全国工商联负责按标准报销。
附件:全国工商联各联系调研工作组成员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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