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English|长者模式退出长者模式
首页
首页>专题专栏汇总>抗疫阻击战 工商联在行动>中央部委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2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字号:【

  国卫办医函〔2020〕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疫情,我们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请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细则,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1月27日

相关链接

邮编:100035

地址:中国 北京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18056091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10346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