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 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增长、就业和劳动关系稳定,增进社会和谐,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是全国工商联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9年7月11日,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主持,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9年8月23日,在全国工商联十二届三次常委会议上,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发布了2018年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报告。报告强调,要重点关注民营企业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弱项不足,以及新技术替代人工、新业态灵活就业、新常态转型发展、中美经贸摩擦影响等新课题新情况。报告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宣贯好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精神,推动创新三方协调机制,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共同要求与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性措施有效结合,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预警、化解和处置,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夯实劳动关系工作基础,为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服务促进“两个健康”贡献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服务促进“两个健康”,2019年8月23日,由全国工商联、青海省人民政府主办,全国工商联法律部、青海省人社厅、青海省工商联承办的“2019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峰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场”在西宁举行。活动旨在通过聚焦热点、分享经验、研讨对策,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鲁勇在致辞中表示,和谐是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融洽相处的境界。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关系是其中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效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任务,作为统筹推进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工作的重要职责,作为生动展现民营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价值追求和“两个健康”的重要内容。2019年7月11日,在第四次全国和谐劳动关系表彰会上,163家民营企业中受到表彰的占48%,有效展示了民营经济领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成果。
鲁勇强调,企业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和前提,要凝聚共识,在发展中谋和谐、在和谐中强发展。他提出,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两个健康”的大课题,必须依法合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他指出,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企业经营发展遇到了不少困难问题,解决这些困难问题需要各界协同发力,推动解决法治环境不健全、企业转型升级难、政策落实不到位、营商环境不亲清等问题。同时,民营企业要正视和解决自身特别是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弱项和不足,主动开展劳动关系体检活动,查短板、找弱项,落实好依法保障、依规保护、依企改进的具体措施。要顺应新期待、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科技进步中扛好社会责任、在迎面风险挑战中落实好稳就业责任,带动员工与企业共成长、与科技同进步。
鲁勇强调,工商联作为桥梁和纽带,要坚持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落实团结教育、维护权益、服务群众基本职责。展现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一个重要抓手,就要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工作。在第四次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会上,受表彰的企业家们发出关爱职工、遵规守信、练好内功、感恩奉献的倡议,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家积极响应、自觉践行,在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实践中交出合格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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