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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

发布时间:2020-10-21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黄冈市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试行)》,明确了政商交往中10项正面行为和10项负面行为,鼓励支持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做到“清”而有为、“亲”而有度。

  “正面清单”要求领导干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坦荡真诚同企业、商(协)会接触交往,正确宣传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大力弘扬“店小二”精神,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千方百计为企业排忧解难。“正面清单”还对涉企活动类型、行为等进行了规范,给出标准指引,厘清了模糊边界,提出了“首违不罚”“容错纠错”等鼓励激励措施。比如,到企业服务调研确需用餐的,“可以接受企业提供的符合当地公务接待标准的工作餐,并按相关规定和标准交纳餐费”,参加企业、商(协)会组织的外出商务活动,“可以同行食宿,并按公务出差标准结清相关差旅费用”等。

  “负面清单”依据中央和省有关纪律规定,将政商交往主要禁止行为单独列出、规范表述,划清了政商交往过程中容易触碰的底线和红线,防止出现腐败和乱作为,引导领导干部放开手脚、合规合理与企业交往服务,放心大胆与企业家交朋友,为正常政商交往保驾护航。

  据黄冈市委统战部副部长郑涤尘介绍,此前,该市的麻城市、罗田县已率先在湖北全省出台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此次出台的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双十条”,也走在了湖北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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