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8]30号)文件精神,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有力推动新疆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形成“党委政府抓工商联—工商联抓商会—商会抓企业”的工作格局,引导非公经济健康发展、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不断开拓新时代工商联事业新局面,结合新疆实际,日前,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厅字[2018]117号)文件。
文件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引导,坚持政治建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团组织要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自治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聚焦总目标,必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必须牢牢把握统战性,坚持“三性”有机统一,把政治建会作为最高原则。
文件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精心组织,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改进商会管理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自治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团结带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做团结立会的表率,做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典范;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思想、暴力恐怖活动,敢于发声亮剑,坚决反对“两面人”。
文件强调,坚持服务兴会,坚持改革强会,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强化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健全商会法人治理体系,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商会全覆盖,健全商会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对商会的联系服务方式,落实相关部门对商会的综合监管,完善扶持商会政策,服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好最关心最现实的企业发展问题,通过改革促进全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实现我区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文件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工商联系统干部的政治思想引导,坚持政治建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政治性是群团组织的灵魂,是第一位的,群团组织要把自己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联系的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自治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的改革和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必须聚焦总目标,必须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的工作部署,必须牢牢把握统战性,坚持“三性”有机统一,把政治建会作为最高原则。
文件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谋划,精心组织,通过深化改革,完善商会职能作用,规范商会自身建设,改进商会管理服务,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强化自治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团结带领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自觉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表率,做团结立会的表率,做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典范;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宗教思想、暴力恐怖活动,敢于发声亮剑,坚决反对“两面人”。
文件强调,坚持服务兴会,坚持改革强会,突出思想政治引导,创新经济服务工作,强化守法诚信和社会责任,健全商会法人治理体系,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商会全覆盖,健全商会财务管理和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对商会的联系服务方式,落实相关部门对商会的综合监管,完善扶持商会政策,服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解决好最关心最现实的企业发展问题,通过改革促进全区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良好环境,实现我区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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