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苏:阿克苏市民营企业开展新吸纳员工自主培训将获政府补贴
为促进企业新吸纳员工实现稳定就业,提高企业员工就业技能水平,降低企业员工培训成本,减轻企业负担,阿克苏市结合当前企业就业及培训实际,于近日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企业开展新吸纳员工自主培训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凡在阿克苏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证照的各类企业及有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均可对新吸纳的员工开展自主培训并将获得相应政府补贴。此前,企业自培补贴政策仅面向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具有一定规模、建立实训基地的企业实施,绝大多数的中小民营企业尚不能惠及。
方案规定,培训对象为具有新疆户籍,企业本年度新吸纳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就业人员(含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两后生”)。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享受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汉语言培训和生活补助等三项补贴,补贴最高标准为4000元。企业对需要进行汉语言培训的少数民族员工按要求组织其在国语培训站点开展汉语言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最高标准为1500元补贴,且技能培训补贴和汉语培训补贴可同时享受。
另外,各类企业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培训结束后经考核鉴定取得相应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企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也可享受三项补贴政策,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各每人最高标准2000元补贴;企业对需要进行汉语言培训的少数民族员工按要求组织其在国语培训站点开展汉语言培训的,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各每人最高标准为750元补贴,且技能培训补贴和汉语培训补贴可同时享受。(阿克苏地区工商联 周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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