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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商联党组书记万水同志主持召开食品经销商进友好超市协调会

发布时间:2016-09-19 字号:【

  为营造食品供应商零售商良好的经销合作关系,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工商联党组书记万水深入新疆友好集团,就新疆食品商会食品经销商会员企业与新疆友好集团超市业务开展合作事宜进行协调。参加协调会的还有自治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培军、李尚典,新疆友好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黄卫东,新疆食品商会执行会长安婧、食品经销商代表等近25人。
协调会上,与会人员就当前零售终端市场发展动态、供应商进商场超市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探讨和交流。新疆友好集团与新疆食品商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是到货率问题。加强到货率管理是友好集团学习借鉴行业先进经验采取的新举措,为缓冲过渡和便于接受,2013年将只考核不罚款;二是丢失货品问题。友好集团将加强超市管理,最大限度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一旦发生将认真核实并予以补偿;三是陈列费问题。友好集团将加强管理,严格履行供销合同;四是刷卡费问题。友好集团将认真贯彻有关标准,严格按照商业银行要求收费,坚决杜绝刷卡乱收费;五是结账问题。友好集团将按照供销合同约定及时与供应商结账,针对个别特殊情况和历史旧账问题将予以及时协调解决。六是合同问题。友好集团与供应商的制式合同已经工商部门审核备案,针对不详事项可以采取协商、附加条款等形式予以解决。七是沟通问题。友好集团致力于与供应商实现合作共赢,为消费者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每年坚持召开供应商座谈会,增进互信和合作。
万水书记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这次协调会召开的很有必要,食品供销直接关乎民生,友好集团作为自治区工商联的副主席企业和自治区零售行业龙头企业应该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食品商会作为自治区行业性自律性商会组织应该为食品行业规范发展贡献力量。并就食品经销商与友好集团超市业务开展合作事宜提出5点希望和要求:一是供应商与商场超市是相互依存、互惠互利的关系,要相互理解和尊重,并达成合作发展共识。今天的商会、供应商、零售商合作协调模式和做法值得提倡和发扬;二是建立常态沟通协商机制是解决零供矛盾的有效途径。友好集团应该带头建立与供应商的沟通协商平台,打造良好零供关系;三是维护市场价格稳定、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是自治区工商联、友好集团、食品商会、食品经销企业的共同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四是友好集团等创新零售终端商业模式和业务流程,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要结合新疆物流成本高、市场灵敏度低等实际,加强沟通、稳步推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五是零售终端规范收费管理、均衡供销双方关系、公开公示有关收费事项,形成良性利益分配协商机制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目标。希望友好集团积极配合自治区工商联开展行业专项调研,为行业规范有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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