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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市鱼台县工商联积极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发布时间:2016-09-19 信息来源:山东 字号:【
      济宁市鱼台县工商联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积极做好引导教育、规范管理、协调纠纷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在政府、企业、职工三者关系中的“平衡器”和“协调器”的职能。

  一是加强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人社、经信、工会及其他部门的沟通联系,协助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督促企业与劳动者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防止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同时,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在劳动关系协调中积极发挥作用。

  二是加强法规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以走访企业、现场咨询、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的劳动法规,同时,向会员企业印(转)发了《鱼台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实施方案》、《鱼台县“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共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积极引导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积极参加创建活动,在企业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今年以来,开展专题走访调研活动2次,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召开企业主代表座谈会2次。

  三是加强“四信”教育,构建诚信体系。通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强化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和谐劳动关系良好社会信誉的建立,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意识,从源头缓解劳资矛盾。今年以来,共有30多家会员企业40多人(次)参加了县内外各种有关企业加强诚信经营、树立社会信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四是加强走访调研,开展用工调查。深入企业调研,全面了解企业用工状况,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员工福利待遇情况、用工需求情况、员工后勤管理等情况,为“创建活动”提供详尽的第一手材料。在走访调研、为企业排忧解难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协调和促进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建立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系,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劳动争议调处机制等制度的建立及和谐劳动关系的开展。今年以来,共走访调研重点非公有制企业26家,发放调查表120份,为构建企业、职工和谐劳动关系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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