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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民企在行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 桂林市工商联共同出台工作意见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19-03-26 字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桂林市支持民营企业发展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落实,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桂林市工商联近日联合召开服务民营经济座谈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密切联系、形成合力,共同为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意见》的政策理论依据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着力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意见》;其宗旨目标是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主要内容有6个方面:一是健全日常联系机制。双方在市级层面加强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会商,及时破解难题;并共同推动县(区)检察院与县(区)工商联组织参照建立沟通联系机制。二是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双方围绕民企涉法难点热点问题每年共同开展课题调研;检察机关邀请民企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旁听涉企案件庭审等活动,充分听取民企的法律诉求和意见建议。三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市检察院聘任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时,优先考虑民营企业家中的党外人士和工商联、商会工作人员;在出台司法解释、制定司法政策、研究重大检察决策和改革举措时充分听取工商联意见;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坚持“三个没有变”,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涉民企案件11个执法司法标准,严格区分“七个界限”;检察机关和工商联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取意见机制,及时相互通报涉民企的诉求和意见办理情况。四是推动双方信息互通共享。宏观上检察机关及时向自治区检察院和本级四家班子领导报告本市民营企业的发案趋势、特点、防范措施以及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情况;微观上检察机关及时通过信息平台与工商联共享相关典型案例、执法司法标准以及调研成果,工商联积极配合推进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民营企业自觉开展风险排查和法律“体检”;工商联推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所属商会搭建非诉调解平台,建立健全衔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商会调解作用。五是联合开展宣传培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视频接访系统、12309举报网络平台、桂林检察“两微一端”和法治讲座等载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商会、进工商联活动,集中办理总结并定期发布涉民企典型案例,加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力度。六是明确责任部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桂林市工商联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沟通联系工作,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和其他各相关业务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意见》的出台是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桂林市工商联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得到广大民营企业的高度评价和积极回应,增强了广大民营企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推进落实好《意见》的各项措施将有利于教育引导广大民营企业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提高民营企业的社会信誉。 

  (桂林市工商联  陈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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