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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现状与走势

发布时间:2020-01-03 信息来源:全联人才中心 字号:【

  技能人才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经过改革开放40年多来的发展,我国已成为拥有全部工业门类的第一制造业大国,制造业在我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培养壮大了我国技能人才队伍。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超过1.65亿人,占就业人员(7.76亿)的21%,占城镇就业人员(4.14亿)的40%。初级工和中级工1.17亿人;高技能人才超过4791万(其中,高级工3925.3万人,技师696.2万人,高级技师169.5万人),占就业人员的6%,占技能劳动者的29%。技能劳动者总量和高技能人才总量,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23.0%和39.3%。

  深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资格目录。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继续保留在目录内。对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依法依规转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对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建立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结合实际面向本单位职工自主开展,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规定面向本单位以外人员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符合条件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根据市场和就业需要,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

  完善评价激励机制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拓宽技术技能人才上升通道。推进职业资格与职称、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推动实现技能等级与管理、技术岗位序列相互比照,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鼓励用人单位建立首席技师、特级技师等岗位,建立技能人才聘期制和积分晋级制度。支持用人单位打破学历、资历等限制,将工资分配、薪酬增长与岗位价值、技能素质、实绩贡献、创新成果等因素挂钩。

  我国技能人才评价的总体情况,目前,针对技能人员的评价,国家建立了职业资格目录,对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

  201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更新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目前我国国家职业资格共139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8项(准入类35项,水平评价类2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随着技能人才评价改革,未来职业资格认证将进一步减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定,《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提出:对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要逐步调整退出目录,对其中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术技能要求高的职业(工种),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包括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两类。用人单位中,中央企业由人社部进行遴选,所属子公司、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由所在地省级人社部门给予工作支持、兑现相应待遇并进行监管;其他用人单位由所在地省级人社部门进行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由人社部进行遴选。经遴选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纳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按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行目录管理,向社会公开。纳入目录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编码规则和样式,制作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电子证书)。

  同时,通过现场督查、同行监督和社会监督,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第一批试点,2018年12月2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在全国正式启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国石油等18家中央企业入选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机构。2019年4月22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向大庆油田颁发全国首批200张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标志着中国石油成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以来,首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央企业。2019年12月21日,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颁发,我国首张面向外籍人员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第二批试点,2019年12月26日,征集第二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用人单位的通告,一、试点职业(工种)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48号)要求,试点职业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中收录的技能类职业(工种)和新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不纳入试点范围。二、试点机构应具备的条件(一)国资委央企名录中的中央企业,或大型国有企业。(二)技能人员为企业职工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具有良好的技能人员培养和评价的工作基础。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职业资格认证衔接,随着职业资格改革深入,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大幅减少,作为技能人才评价的主要方式,职业资格评价已难以满足技能劳动者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职业技能标准体系的基本现状,职业标准体系构成: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依据职业分类,建立由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等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这是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依据。职业标准体系应用:职业资格评价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组织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依据经备案的考核规范组织开展。推动成熟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上升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标准体系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组织制定并颁布。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由行业组织和用人单位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开发。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发。

  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开发情况,自2018年3月颁布最新的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两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发计划,启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198个技能类职业的标准修订开发工作。第一批结合相关职业的科技发展水平和工艺革新状况,经过起草、预审、初审、征求意见、修改、终审、颁布等环节,已修订颁布89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第二批颁布了46个标准,至此人社部已修订颁布了135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上述职业的技能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 版)》为依据,遵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 年版)》的有关要求,在“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的指导思想下,对相关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推进技能等级设置与现有教育资历和职业资历相衔接,自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首次提出制定国家资历框架,到2019年启动职业教育“1+X证书”试点以及两部印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督管理办法》,建设中国特色国家资历框架的实践探索陆续展开。从国际经验和长远发展看,包括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鉴定证书、职业技能培训等证书的职业资历体系和涵盖各类各级教育文凭的学历资历体系是国家资历框架的“两大”支柱。

  从国际经验看,一些国家通常采用8-10级资历框架并对其作出知识、技能和能力素养等学习成果的等级性、规范化描述。从其他国家资历框架及其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关性分析看,无论是采取7级、8级还是10级设置,其技能型资格等级设置基本为五级并且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一一对应,而五级以上专业型资格等级细分主要是体现各个国家学历学位设置的情况。

  考虑到我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基础,并且兼顾我国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现状,建议将我国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设置为八个等级即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五级设置的基础上,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设为三级:专业一级、专业二级和专业三级。其中技能一级相当于专业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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