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企业受惠于“低电价”新政释放红利
阿克苏地区企业受惠于“低电价”新政
释放红利
按照新疆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全疆一般工商业并价的相关要求,阿克苏地区推进低电价工作显现实效。自2015年4月阿克苏地区实行工商用电同价政策以来,截至目前已为全地区非工业、普通工业、商业用电户减少电费支出8000余万元,进一步降低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拉动地区经济持续增长。
经过共同努力,阿克苏地区4.6万余户用电企业受惠工商用电同价政策。除此之外,今年以来,自治区公布了两批享受优惠电价的企业,地区共有30家企业名列其中,享受到综合到户0.38元/千瓦时的特殊电价政策,可以按季度申请以用户实际用电价格0.35元/千瓦时为起点的0.03元/千瓦时差额电价补贴。据统计,受惠该政策以来,阿克苏地区纺织服装行业发展已享受红利5000多万元。(阿克苏地区工商联 周忠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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