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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曜麟:用“锌”火微光点燃更多人的信心

发布时间:2025-05-15 信息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作为曲靖市马龙区青年企业家商会会长、仁和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我对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深感振奋,这不仅是民营经济法治化进程中的里程碑,更是我们青年企业家在新时代破浪前行的“冲锋号”和“护航舰”。
  以“锌”为媒,破解资源型民企的转型密码。铅锌冶炼行业正面临绿色升级与价值链攀升的双重挑战。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章“科技创新”条款中关于科研基础设施共享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表述,直击我们中小型有色企业的痛点。例如,我们现在使用的含锌废料再生回收利用技术曾长期受限于实验设备不足,如今可依托法律赋权申请使用国有科研平台。未来我们也可以尝试组建“锌基新材料创新联盟”,将分散的民企研发需求整合成联合攻关项目,实现从“单打独斗”到“军团作战”跃迁。
  商会使命,从联谊平台到赋能生态。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一条对政府采购平等化的刚性约束,为商会注入新动能。过去会员企业常因规模歧视错失投标机会,现在可依法构建如“青商联合体”等方式,大家通过资质互认、技术互补、信用捆绑等方式,让中小企业以“模块化集群”姿态参与竞标。90后企业家更渴望“共生共赢”而非“零和竞争”,这与法律倡导的公平竞争制度形成共振。未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尝试性设立“政策转化实验室”,将法律条文进一步细化为《中小企业合规指南》。
  民企视野,构建跨境产业链的法治底气。云南作为辐射南亚东南亚的枢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四十三条中规范海外投资经营条款,为我们“走出去”提供“法律盾牌”,使我重新审视商会的国际角色——可借鉴一些国内商会“链长制”经验,联合海关、信保等部门打造“沿边金属贸易服务工作站”,用法治化方案降低“走出去”的试错成本。
  民营经济促进法编织了一张“制度之网”,既守住企业发展的底线,又拓展向上突破的空间。作为青年企业家,我们不仅是法律的受益者,更要成为法治文明的传播者,在锌锭熔炼车间里践行低碳条款,在商会路演中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用“锌”火微光点燃更多人的信心。
  (作者系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青年企业家商会会长、仁和锌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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