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演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
国家二级研究员,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院级突贡专家 刘迎秋
我就“深化商会改革,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主题,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谈三点体会: 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必然要求。二、深化商会改革、完善商会功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三、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发挥商会作用,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先作一个发言,抛砖引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批评指正。
第一个方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必然要求。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它要求科学的治理体系和通达有效的治理能力与之相匹配。我们如果要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不能没有这样一个完整的科学的治理体系与它相匹配。有了这个体系如果没有能力,光说不做这个体系也是无用的。比如说去年11.1讲话以后,各省都出台了各种环境优化的政策,关于支持民营发展问题各种政策和意见。但是我们到今天为止很多民营企业家的信心仍然不足,很多企业经营过程中仍很困难。。
第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建设。制度的好与坏、完善与缺陷,是同一事物的两面。我们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会有一个变化,对于这个问题不能有任何形而上的主义。为什么呢,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利他主义者,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这是马克思说的。四中全会明确讲基本经济制度里面第二个特征是按劳分配,同时还要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所以这里面有一个好与坏、完善与缺陷这么一个缓慢的变化过程。如果超越这个变化,就无法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得到体现。
第三,科学有效高水平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及其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长远健康建设与高质量成长和发展的必要前提。我国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道路还长,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中央提出加强这样一个建设提到日程上来是非常非常必要的。
第二方面:深化商会改革、完善商会功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商会、协会,还有工会、农村组织,各种社团,比如中国社科院的120个社团组织,都是非政府组织,即NGO。这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现代化的必要组成。
因为商会和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1903年清政府有一个商部,根据中国市场的发展探讨过关于赏罚的问题。民间组织最早发生在广东一带,一个组织或者企业商人联合起来,约定别人管不了我们来管,有问题我们惩罚。后来,民国的时候,就颁布了商会法。
新中国建立至今,我国一直未能颁布《商会法》。2009年12月6日曾有记者报道,说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起草《行业协会商会法》,但是后来没有出来。全国工商联也曾于2012年向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提交过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协会商会法》的建议或者议案,但直到今天我国尚未颁布此法。这是什么问题,我自己思考,中央对于这个很慎重。也许还有别的考虑。不管怎么说这个协会商会法是要尽快颁布的。颁布比不颁布要要求好,不能摸着石头过河,或者是模模糊糊过河。
2018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这里面要求了工商联系统的商会怎么办。但工商联之外的社会组织的怎么管?所以“尽快制定”这四个字很重要,我非常拥护这个议案,我希望早日制定科学的商会法和协会法来规范我们的商业行为,规范我们国内个人和企业法人这样一个商人们的市场行为,让我们国家有一个更加社会组织健康成长法治基础。
为什么要商会立法,加强商会管理,我认为:
一是因为,商会是市场经济领域商人、企业自律性组织,是不同于政府的“非政府组织”(NGO),具有纠正政府失灵的功能。政府不是万能的,在具有排它性的经济活动领域,政府干预过多,就会导致“政府失灵”。比如,政府规定企业一线工人的工资、搞平均主义,结果必然导致企业亏损。商会可以补充政府失灵的事。就是政府失灵的事要有非政府组织来做,为什么呢,市场做不行吗,市场也有失灵的,凡是没有排他性的商品供给和消费政府都会失灵。所以就会有一个既政府也失灵市场也失灵的非政府组织来做,所以商会就是做这个事的。
二是因为,商会作为市场经济领域商人、企业自律性组织,这个组织具有补充政府功能缺位的功能。理论界多次提出来表态要用社会组织来做,学者来做,不要政府来做,留有更大的回旋余地,所以商会可以干这件事情。
三是因为,商会作为市场经济领域商人、企业自律性组织,对其会员单位包括个人和企业具有直接协调与组织功能,改革和完善商会,实际上就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如果作制度建设或者是公务员管理人员的建设上还存在漏洞,就会产生权力寻租了,将是非常低效率的管理方式,这是非现代化的,要改造它。对商会进行改革,完善商会的功能,强化商会的作用。
怎么强化商会的作用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一共15章,其中一章专门讲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这个概括非常重要,非常符合国家治理、民间治理、社团治理一个以及国家、社会社团与个人内在的联系方式。
第三个方面: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当前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加强:
第一,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持科学理论,首先是坚持党的正确领导,这个《决定》这个词没有,但是它的内涵是我们党从历史的角度看是正确的,还有改正自己的错误能力。当年,在总结浙江经验的时候,当时习近平在浙江当书记,我是专家组组长带着60个专家去调研,总结浙江经验,写了140万字6本书,总结浙江30个字:经济民本多元,社会包容有序,文化自强创新,政府服务有为,党建坚强有力。这30个字里面习近平改了两个字,我原来是党建保证有利,习近平给改成坚强有力,我说不行,保证有利是动名词。后来习近平说还是要坚强,不坚强有不了力。后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时候,社科院常务副院长说你把这三个字再问问能不能写,我又打电话,第二天告诉我请示结果,这30个字很好,不要动了,就发表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革命是不是正确的,当时全党都认为是正确的,时间证明不正确,不正确就得放弃。
第二,要在探索和践行商会所具有的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联系与内在统一过程中,激活和提升商会特有的民主性、自治性和自律性,发挥商会在保护、引导好民营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现在商会有依赖性,我接触多很多商会,在思想上有保守的一面,另外在理论上忽左忽右的情况也是有的。所以要把民主性、自治性、和自律性提高,商会是会员的自律性组织,不仅要会员负责,对会员的行为进行监管,还要对会员的发展引导,所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企业健康发展两个毫不动摇里面的,光党支持引导是不够的,要让每个细胞里面小的组织也做这件事情,这就把前面三个方面的统一和特有的三性结合起来,否则光有三性是不够的。
第三,要把商会自愿组建、自筹经费、自我服务、自主管理,依照章程开展活动与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使商会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正常化、长期化。如果商会仅仅成为一个收费的组织,成为一个贵族的俱乐部,是一个炫耀的俱乐部,那这个商会就没有意义。要一定是自律的,是带头为对市场负责,对消费负责,对需求负责,对国家未来负责的一个微型的组织细胞,否则它没有存在价值。
第四,要依据发展实际搞好商会分类改革。这是中央和国务院要求的,商会工作要根据实际特点来做,如果做的不符合实际,就两张皮了,商会作用将得不到发挥,存在就没有价值。
第五,要在强化和提升商会所具有的“民主”“自治”“自律”功能特性过程中,进一步创新商会组织,充分发展商会引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功能和作用。当今的世界是一个传统的发展方式被新的方式代替,传统的生产要素被新的生产要素所补充。商会也要创新,进行改革,使商会辐射面更加宽,辐射力更强,带动能力更高,带动质量更好,这样中国发展的中间基础才更好。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我们遇到了很多问题。经济下滑压力增大,2013年开始,从原来的9点多、8点多,降到现在的6点多。如果回忆一下在亚洲金融危机前后我们中国出现过失业率上涨达到8%,那也就是平均每一家都有一个反正是工资基本上拿不到的情况。那个社会是不安宁的,是此起彼伏的,所以这个问题是严重的。
总理10月份开始开了好几次座谈会,其中有一个是稳增长,“六稳”里面第一条是稳就业,就业的前提是稳增长,5乘140就是900万,5乘160就是1000多人。每年新增1000多万,又失业1000多万是什么概念?所以为了保证稳增长,稳发展,稳就业,我们现在要做几件事:
第一,在思想和理论上,要进一步深化对“两个毫不动摇”的认识,并按《决定》要求,使其进一步制度化、法制化。动摇国有经济违法,动摇民营经济发展也一样违法,虽然民营经济里面可以细分,我之前发表过小的言论,民营企业里面有一小部分民营企业家也是报孔里面滴着肮脏血的,也有一些企业家也是见利忘义的,但是不是我们中国民营企业发展的主流,我们中国这40年的发展就是因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崛起导致中国经济的繁荣,忽略这一点就是无视中国的发展,甚至歪曲中国的发展,甚至影响中国未来的发展。所以总书记说两个毫不动摇不能变,今天不能变明天也不能变。
第二,在生产经营领域,要引导企业始终把发展和经济效益放在首位,把履行社会责任放在要位,用高质量管理引导和推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社会责任的第一责任就是、企业要抓好,如果这个没搞好,跟你借很多钱,你就是在害国害民害社会,那不是社会责任。
第三,在收入分配领域,要引导企业在“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上下更大功夫,既要把效率放在前面,又要兼顾公平。一个企业不把效率放在前面,你肯定是错的,所以衡量一个企业,你有了利润你投不投,一个企业搞了半天,能不能还上贷款利息,能不能有利润,能不能交所得税,如果借钱交,那肯定是有问题的。特别是要把提高一线劳动收入放在突出位置并尽早使其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在市场竞争领域,要引导企业做到守法诚信、公平公正,既追求当前,更注重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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