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南头镇商会创新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广东省中山市南头镇是以家电产业为主的专业镇,2018年10月正式被授予“中国家电品牌基地”。立足于企业众多实体经济发达的现状,镇党委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镇商会与市第二人民法院成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发动和依靠会员单位,积极探索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动化解方式,着力打造新时代具有南头镇商会的“枫桥经验”。
一、诉调对接工作站概况
在中山市工商联和南头镇党委政府大力支持下,2013年南头镇商会与市第二人民法院共建诉调对接工作站,内设主任1名,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4名,成员12名,并邀请镇党政领导、机关部门负责人、公检法系统人士、企业代表、律师代表等担任法律顾问,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
商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指导、多元衔接”,有力整合法院和镇商会的资源,提供便捷、灵活、经济、高效的调解方式,通过司法途径赋予非诉讼调解结果以司法效力,旨在为广大会员、企业员工提供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渠道,依托诉调工作站实现“两维护一促进”,即“维护会员企业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实体经济稳健发展。”
截至2018年12月,工作站成功受理调解案件306宗,包括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劳资纠纷及货款追讨、民事纠纷、肖像权等案件,化解争议额为1731多万,调解成功率达98%。因成效突出,工作站得到了省、市工商联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充分肯定和认可。2015年,商会受邀在全省工商联法律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分享;2016年,获市工商联颁发的“社会善治”单位;2017年,作为全省工商联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培训现场教学点;同年11月,被省工商联推荐参评全国普法示范点;2018年,诉调对接工作站专员荣获“中山市十佳调解员”;同年成为市工商联商(协)会法律服务工作站试点。
二、诉调对接工作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点带面,拓宽工作领域。南头镇作为中山工业重镇,镇内企业超过4千多家,诉调对接工作站将合同纠纷、工伤责任认定和劳资纠纷作为工作重点。目前主要受理范围有四类:1.调解双方或一方是商会会员的合同、侵权、交通事故类纠纷;2.调解会员单位或镇人社分局转递的工伤、劳资纠纷案件;3.人民法院、黄圃法庭委托调解的案件;4.人民法院认为适用诉调对接的其他民商事案件。针对劳资纠纷与工伤纠纷较多的现状,商会在镇人社分局特设诉调对接受理窗口。
(二)加强协调联动,构筑工作联盟。诉调对接工作站坚持法治先行的理念,邀请黄圃法庭、检察室、镇经信局、人社分局、司法所、公安交警等多家单位作为工作站成员,有效整合各类纠纷调处资源,解决了“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弊端。受理案件后,经当事人同意调解的,一般纠纷由工作站调解员单独调解;复杂、疑难纠纷,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邀请法院、镇经信局、司法所、人社分局等相关人员提供支持,协助调解。完善效力对接,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工作站提交法院做好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功的,提供相关建议并引导当事人依法文明诉讼,并将相关信息反馈镇人社分局和黄圃法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于重大疑难、社会风险较大的案件,联动司法、法院、人社、律师团队及顾问团队集体会诊,联动调处。为提升调解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工作站专门聘请具有工伤认定资格审查和调解业务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聘请一名本地退休法官作为法务顾问,在工作提效解纷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引入司法资源,实现双向互动。工作站积极开拓创新,在诉调对接过程中引入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起诉调对接与法律服务联动解决矛盾纠纷新机制。一是对适合引入商会调解的纠纷,力争源头化解。二是对法院受理的案件,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委托商会工作站进行调解。三是对工作站成功调处的纠纷,当事人可凭调解协议请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使当事双方更为接受和信服。
三、诉调对接工作有益探索
(一)坚持商会调解优势与社会需求的有机统一,提升诉调对接针对性。大量中小微企业在商事经营活动中发生众多的纠纷,特别在工伤纠纷中,员工担心追讨时效过长,企业担心无端额外支出,双方都心存芥蒂,会员有时大倒苦水:“老板当得窝囊,遇上员工工伤谈赔偿和贷款争议,不仅耗时耗钱,还伤了感情。”双方都希望一个独立、专业、公正、高效的第三方机构促进矛盾解决。工作站成立五年来,立足于依靠会员单位,及时做好该类案件情况调查和统计,详细了解企业工伤类案件信息,法理兼容促进矛盾就地化解,成功协助会员企业解决多宗工伤赔偿和劳资纠纷案件,在会员内部形成了良好反响。现在会员企业一遇到该类案件,都争相主动找工作站调解处理。
(二)坚持聚焦矛盾与多元化解的有机统一,提升诉调对接便捷性。新时期的矛盾纠纷多元,纠纷解决过程更是要通过促进当事人双方不断选择和平衡的动态过程。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时,工作站注重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调解、法律服务或者仲裁、诉讼指导等多种处理方式。在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根据纠纷实际情况,与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灵活确定调解的方式、时间和地点,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和资金成本,真正做到多元选择,便民利民。如某会员企业因客户拖欠货款70多万元,多次追款不成功,诉诸法院又担心经济和时间成本高,最后委托工作站调解。经与两家公司多次沟通,并邀请法院专业人士参与现场调解,双方最终就货款支付事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据统计,一般诉讼案件耗时短则半年,长的达2-3年,诉讼费用不菲,而采用调解,平均化解周期30日,省时省钱、手续简化、公正合法。
(三)坚持释法说理与定纷止争的有机统一,增强诉调对接人性化。争议出现初时,当事人往往难以心平气和沟通,加之对法律法规理解不一,矛盾容易激化。工作站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会员矛盾,维护双方合法利益诉求。对于“各执一词”类案件,采取“及时介入、主动对接、现场取证”模式,坚持讲事说理、法情结合。2017年8月,某会员单位员工邱某因工伤问题与单位多次协商未果,向工作站提出咨询求助。为避免矛盾激化,调解员当场向邱某了解具体情况,过程中发现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一知半解,且情绪激动。工作站一面请法律顾问单位律师介入,向罗某释明社会工伤保险相关法规常识,提供专业法律建议;一方面主动对接该公司负责人罗某,并多次探望邱某,告知调解进度,安抚其情绪,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达成7万元工伤赔偿协议,并及时司法确认。据统计,工作站成功调解的案件,100%得到执行,当事人心服口服,真正将“法安天下,德润民心”落实到群众生活之中。
(四)坚持调解效率与司法效力的有机统一,提升诉调对接权威性。对更多当事人而言,对司法机关威严往往持陌生惶恐态度,当事人对诉讼往往谨慎选择,对调解也是被动参与,不利于矛盾有效化解。工作站在坚持人性化、便民化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加强工作宣传。积极耐心向当时人解释,法院对工作站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在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时,一般七个工作日内可出具司法确认书,司法确认书与司法判决一样,可作强制执行的依据,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及时消除当事人的思想顾虑。工作站通过将法院系统大量诉讼案件转化为诉前调解,得到法院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同时,工作站设置在商会更贴近服务企业,更有利于发挥商会优势,就地解决行业和内部纠纷矛盾问题,把调解优先的优势更好地体现在依法调节社会矛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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