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联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作用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这次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用了不到半天时间,就把我的10单产品责任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了,帮我节约了大量时间成本,也减少了较大经济损失,我很满意!”重庆市九龙坡区浙江商会会员陈某在自己企业的纠纷及时化解后,赞扬商会调解中心与九龙坡区法院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了便捷高效的作用。近年来,重庆市为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多、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聚焦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积极探索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动民营企业商事纠纷快速化解,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法院+工商联”携手搭建诉调对接机制
2014年10月重庆市工商联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协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和《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要求,联合印发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意见》,指导全市各区县工商联和所属商协会组织因地制宜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对民营企业之间和商会会员之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商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并指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和重庆市工商联法律部为牵头对接部门,负责制定对接工作规划、方案,研究解决诉调对接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总结推广诉调对接工作经验。重庆市各中基层法院和区县工商联均确定专门机构对接,共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联合研讨会机制等,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工作。2020年底,重庆市工商联与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结合自贸区法院受理区域内投资、贸易、金融等案件特点,又联合建立“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展具有自贸区特色的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推动形成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
“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多元解纷机制形成合力
重庆市工商联根据《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市级所属商协会和各区县工商联建立商事纠纷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逐步实现各级商协会调解组织全覆盖。重庆市渝北区工商联与区法院、区司法局共同建立《渝北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成立渝北区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领导小组,建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法院诉调速裁中心设立办公室,依托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交由调委会调解,已累计调解案件1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涉案标的6000多万元。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商协会调解组织149家,其中,49家市工商联所属商协会建立调解组织,占所属商会84.4%;指导党建联系商会和团体会员商会27家建立调解组织;31个区县工商联建立调解组织,覆盖率达80%。另外,重庆市工商联还于2017年会同重庆仲裁委在市工商联设立重庆仲裁委员会工商联(总商会)仲裁中心,联合印发《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意见》,充分运用仲裁保密性强、方式灵活、时间短等特点和优势推行仲裁调解。
“区县工商联+商会”培育典型示范带动
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条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序推动商会调解工作。指导重庆市北碚区工商联(总商会)在全市率先建立“区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目前已形成了总商会、镇街商会、规模以上企业“三级人民调解工作体系”。重庆市浙商联合会在直属商会中率先成立“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推行“两调对接”(诉讼调解与商会调解相衔接)、“两信并举”(司法公信与商务诚信相融汇),有效发挥了商会调解组织作用。重庆市巴南区工商联(总商会)设立“区非公有制经济调解工作室”,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民商事纠纷调解,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被表彰为全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商会”。重庆市永川区工商联联合区司法局、区法院设立“民营企业纠纷调解中心”,构建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已受理纠纷731件,调解成功727件,调解成功率99%,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6亿元,既避免了企业诉累,又化解了困扰企业发展的矛盾纠纷,2020年12月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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