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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试点(来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 字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试点(来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试点(来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在来宾市开展广西“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试点,通过试点示范推动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强化开放引领,突出创新驱动,加快绿色发展,推动产业振兴、乡村振兴、科教振兴,持续改善民生,全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试点(来宾)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实施目标

  通过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试点工作,来宾市在全区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中作用显著提升,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成为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重要支点、广西内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重要节点城市。通过发挥试点作用,来宾市在改革创新、开放合作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实现产业提质增效、基础设施通达均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逐步稳妥化解,财政可持续增长。“十四五”期间,来宾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8.5%以上,经济总量超过千亿元,GDP增长速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走出一条特色鲜明、城乡一体、产城融合、绿色低碳的发展之路,为全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改革试点,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1.推进产业提质升级试点。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产业政策,打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产业发展生态,优化竞争环境和培育创新动能,推动来宾市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支持来宾市在营商环境优化、招商引资方式创新、农业农村深化改革等领域先行先试。支持来宾市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试点,以及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建设来宾市宾港现代物流服务业集聚区,支持申报自治区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推动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培育集旅游、休闲、生态和康养为一体的环大瑶山康养旅游体验区。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推进来宾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谋划建设一批城乡融合示范项目,积极创建国家级及自治区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双创园区、农民工创业园。(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乡村振兴局、地方金融监管局、投资促进局,广西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来宾市人民政府。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推进三江口新区创新开发试点。对标国内先进园区,开展三江口新区体制机制创新,推行“小管委+大平台”模式,在项目前期工作、创业创新服务、财税、招商引资、市场化运作、人事薪酬、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支持三江口新区申报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或自治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产业园,以及申请设立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增强产业承载能力。以三江口新区为依托,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造提升来宾市主城区至三江口新区的交通道路工程,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将三江口新区打造成为广西“东融”主平台之一,成为“北联”对接长江经济带和“南向”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产业基地,成为广东广西产业园区对接合作的样板。(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北部湾办、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广西税务局,南宁海关,来宾市人民政府)

  3.深化区域特色金融改革与创新试点。开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直接融资等领域创新。推进担保、信贷审批权限改革,开展“惠工贷”等政银担风险分担产品和模式创新。探索试行财税金融支持保障政策,推动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倾斜。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商业可持续原则适当提高来宾市市属企业的授信限额,加快探索“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模式。鼓励合格投资者按市场化方式发起设立各类产业、科创投资基金,探索“投贷联动”新模式。支持来宾市重点企业多渠道融资,在产业转移园区探索“供应链金融”等新模式,加大对重点企业上市扶持力度。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快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来宾市乡村地区,完善涉农产业金融服务链条,落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部署,拓宽金融服务有效覆盖范围。开展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国家储备林PPP项目试点建设,支持农田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生态环境厅、乡村振兴局、林业局,广西税务局,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来宾市人民政府)

  4.开展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扎实推进“多规合一”工作。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盘活产业园区现有存量工业用地,促进土地资源集约高效配置。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加快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度,不断挖掘补充耕地潜力,实施耕地开垦项目和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十四五”期间,在来宾市指标满足市域内耕地占补平衡前提下,支持来宾市将富余补充耕地指标出让给指标稀缺地区和单位。加快推进自治区已签约收购来宾市本级土地资产的收储盘活工作。抓好象州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先行探索,适时扩大到全市。(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生态环境厅,来宾市人民政府)

  5.开展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试点。大力支持来宾市申报财政部化解政府隐性债务试点,积极争取落实化债政策。根据来宾市到期政府债券项目具体情况,对发行再融资债券予以积极支持,切实缓释到期债务风险,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和风险隐患。自治区在转移支付方面给予来宾市倾斜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来宾市人民政府)

  6.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试点。按照来宾市“一主一副两翼多点”的空间布局,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主城区辐射带动功能,加快大县城建设,统筹乡镇、乡村建设,打造若干个城镇带,构建城乡一体的发展格局。优化来宾市行政区划设置,推进中心城市扩容提质,合理调整市辖区规模和城市管辖范围。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来宾市各县(市、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实施“一县一策”,支持兴宾区建设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主战场、象州县建设“港产城一体化”融合发展示范县、武宣县建设东融先导县、忻城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振兴样板县、合山市建设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可持续发展示范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国家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支持武宣县开展自治区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推动金秀瑶族自治县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中医药(瑶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乡村振兴局、民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来宾市人民政府)

  7.推进来宾市与周边地区协同发展试点。加快构建南宁—来宾—柳州经济发展带,打造广西通道经济发展示范。强化来宾市与南宁、柳州市在城市交通、水利、能源、信息等领域共建共享,开展园区合作共建,在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形成集聚发展态势,大力推进来宾市与南宁、柳州市城市公共服务一体化。健全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加强环境污染联防联治,共同打造优质生态体系。促进来宾市与柳州市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发展,围绕“善政、兴业、惠民”,加快区域性都市群“大脑”建设,打造新型智慧城市协同创新“来宾模式”。支持来宾市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东线建设,积极服务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民政厅、大数据发展局、医保局,南宁、柳州、来宾市人民政府)

  8.开展绿色发展试点。围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目标,加大对冶炼、铝、制糖、碳酸钙等行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力度,努力提升行业能效水平。通过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建立绿色电网,不断提高来宾市绿色电力装机容量。积极落实促进新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价格机制,鼓励来宾市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开展林业碳汇试点,促进绿色电力与碳交易市场结合。加快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发展再生循环利用产业,优先支持来宾市环保企业上市。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园区建设,实现产业低碳绿色循环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应急厅、糖业发展办,广西电网公司,来宾市人民政府)

  9.深化粤桂产业协作创新试点。支持来宾市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与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做实广西内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新高地。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共建“飞地园区”、“离岸孵化器”,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来宾市转移聚集。打造来宾市工业园区(来宾市高新区)、三江口新区、武宣黔江工业园等若干个粤桂协作产业园区,建设东西部协调发展示范样板。支持将来宾市纳入粤桂两省区产业转移结对合作重点区域,推动来宾市与广州、深圳、佛山市等大湾区重点城市,以及广东省重点产业园区、广东省制造业协会等结对合作。创建高铁经济带广西园(来宾分园),加强与高铁经济带沿线城市发展合作。(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乡村振兴局、投资促进局,自治区工商联,来宾市人民政府)

  10.推进国企混改试点。支持在来宾市率先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和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自治区直属国有企业按市场化原则参与来宾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骨干员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加强股权管理,推动混合所有制企业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加强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建设,强化参股企业国有股东履责管理。(责任单位:来宾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国资委)

  (二)强化试点建设支撑,夯实区域协调发展基础。

  11.培育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新优势。优化提升制糖及综合利用、能源电力、冶金和金属新材料等三大传统产业,发展壮大高端碳酸钙、木材加工及高端家具家居、民族及生物医药、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等四大特色产业,培育发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现代纺织、医药化工和化工新材料、机械装备制造等五大新兴产业。支持来宾市高新区扩园,打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基地。推进来宾市锰基新材料产业中心、铝精深加工产业中心、广西无机材料绿色制备与应用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来宾市化工产业差异化发展,加快建设三江口新区医药化工产业园。打造热电联产特色循环经济产业集群,建设三江口新区医药化工产业园、仙鹤纸基新材料产业园的热电联产项目,以及“中国绿色碳酸钙之都·非金属新材料产业示范区”。充分发挥来宾市自然资源与要素集成优势,推动木材深加工环节精细化发展,打造林产品加工示范园区。加快发展来宾市桑蚕产业,建设三江口新区茧丝绸产业园。延伸蔗糖综合利用产业链,建立可降解材料交易市场。加快物流业发展,建设食糖专业交易市场和大宗农副产品流通市场,打造桂中水陆联运区域物流枢纽基地以及桂中地区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配送商贸物流中心。做大做强桂中粮仓。建设生猪全产业链,引导来宾市企业申报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科技厅、财政厅、林业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粮食和储备局、药监局、糖业发展办,来宾市人民政府)

  12.打造商贸消费市场新体系。发展总部经济和平台经济,加快绿色生产、消费、供应链建设。打造便民生活服务圈,推动建设一批集基本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消费服务中心。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以商贸、物流、农产品、旅游等为特色的乡镇建设,挖掘乡村市场潜力,推广“电商+乡镇自营店”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品牌集聚、业态互补、错位发展的特色步行街,引导商业特色街区与夜间经济融合发展,发展专业市场和城市商贸圈,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大数据发展局、市场监管局,来宾市人民政府)

  13.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优先保障来宾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灵活运用基础设施领域REITs等融资工具,支持来宾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引入社会资本,加快来宾市支线铁路、通达县域的公路等项目建设。落实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要求,加快推进金秀瑶族自治县抽水蓄能站点项目建设。构建以三江口新区为水陆联运物流中心,以兴宾区、象州县、武宣县为联运基地的“一中心多基地”模式,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主动对接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强化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中欧班列衔接。拓展内河港口综合功能,强化港口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商务厅、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南宁海关,来宾市人民政府)

  14.推进“数字来宾”建设。持续推进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加快部署建设5G和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基础设施和应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开展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和数据中心平台建设,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探索创新发展智慧水利、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新模式。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推进“壮美广西·智慧广电”工程建设。(责任单位: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自治区党委网信办,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广电局、乡村振兴局、应急厅,来宾市人民政府)

  15.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实施“十四五”来宾市教育大会战,提高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占比,倾斜教育项目资金和用地,推动消除城区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大班额”。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进一步提高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鼓励来宾市申报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来宾市博士后基地和人才小高地。推进医疗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卫生和防疫设施水平,加快来宾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广西金秀国际瑶医医院等项目建设。鼓励广西中医药大学与来宾市在民族医药领域开展合作,建立完备的民族医药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运作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推动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提质扩容,促进来宾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持续创新发展。支持来宾市申报自治区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创建全民健身模范市。推进建设“智慧广电+公共服务”,促进服务转型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电局、体育局、中医药局、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广西广电网络公司,来宾市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机制。来宾市要担起试点主体责任,成立试点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试点工作;建立区域发展风险识别和预警预案制度,预先防范和稳妥应对区域发展风险;针对试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完善相关措施。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出台相应的配套支持政策和实施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责任单位:来宾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优先将来宾市相关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专项规划,将符合自治区重大项目遴选条件的项目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逐年加大自治区本级预算内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力度,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采矿权配置、用林指标、生态环境指标等方面加大对来宾市的支持,支持和指导来宾市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保障三江口新区建设的合理空间需求。(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三)加大支持力度。支持来宾市城区体制改革,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规划编制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对来宾市财政收入增收,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给予激励奖励。(责任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四)强化评估督促考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要统筹组织年度检查和定期考核,对各责任单位推进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价,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大对来宾市的帮扶支持力度。来宾市要强化试点实施监测和评估工作,为区域政策制定和调整积累经验、提供参考。(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来宾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实施广西“十四五”区域协调发展试点(来宾)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分工表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并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实行滚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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