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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湖南省教育厅解读《湖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21-08-27 信息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字号:【

  一、编制过程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省教育厅在深入调研和公开征集意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湖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后,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经省委常委会审定。

  二、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省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办学条件有效改善,教育结构不断优化,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全省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85.92%,实现从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到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赶超;义务教育跨越全面普及和基本均衡两大关口,进入优质均衡发展阶段;高中教育毛入学率达93.29%,步入普及协调发展新阶段;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3.64%,迈进普及化阶段。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教育保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不同程度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还不充分,高等教育高峰不高,终身教育的协同推进机制还不健全,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考虑

  1.聚焦主题,确定发展重点。聚焦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突出优质协调发展,明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的重点。

  2.对标要求,确立发展目标。立足我省教育发展现状,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对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确定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

  3.问题导向,破解发展难点。客观分析现阶段我省教育发展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产教融合不充分、高等教育高峰不高、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性提出措施,着力破解难点问题。

  4.提升能力,服务发展战略。把教育事业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围绕重大决策、重点产业、重要民生,着力提升人才和智力支撑能力、服务科技创新能力、产教融合发展能力,助推乡村振兴、“三高四新”等发展战略。

  四、发展总体要求

  一是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总的指导思想;二是提出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优先发展、坚持协调发展、坚持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三是确立了发展更有质量、供给更加公平、保障更加充分、服务更加优质的总体发展目标。

  五、发展主要目标

  《规划》客观分析了全省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各类困难与问题基础上,综合研判了湖南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面临的新机遇,对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确定了湖南“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符合湖南实际的高质量教育体系,主要发展指标基本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到2035年,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全面进入教育强省和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六、发展重点任务

  明确了十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四是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普及协调发展,五是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高地建设,六是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七是推动终身教育创新规范发展,八是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九是扩大教育开放与交流合作,十是增强教育服务区域发展能力。

  七、主要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二是法制保障:推进依法治教;三是体制机制保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四是经费保障: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五是队伍保障: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六是科技保障: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七是科研保障: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八是安全保障: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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