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商联、省科协共推企业科协组织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青海省工商联与青海省科协在前期协商沟通的基础上,4月9日召开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推进会。青海省科协副主席罗顺邦、青海省工商联副主席陈广君、青海省国资委二级巡视员刘伟祎出席会议,青海异地商会代表、民营企业代表40多人参加会议。
推进会上,与会代表认真学习了青海省科协、省国资委、省工商联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有关科协组织、国企代表和民企代表围绕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发展情况、发展思路作了会议发言。罗顺邦从“以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企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以建设企业科协的务实举措,推动企业自身创新发展;立足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个方面对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
陈广君针对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认识。科技发展水平较低和科技创新能力不足是青海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最大短板。民营企业要高度重视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把科协组织建设作为民营企业提高科技发展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汇聚人才,凝聚力量,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强化建设。要把强化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作为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青海省民营企业的发展特点和自身实际,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引导具备条件的民营企业积极成立企业科协组织,按照先发展、后提高的思路积极有序组建企业科协组织,在此基础上不断赋能、叠加功能,实现平稳有序发展。三是创新发展。创新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民营企业科协组织是企业创新发展的"助推器"和“先锋队”,要把创新发展的思路和理念贯穿于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全过程,以理念的创新带动工作的创新,力争把民营企业科协组织建设成为一个创新组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效益。
下一步,青海省工商联将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省科协的政策沟通、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建立科协组织,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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