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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首批商协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19-08-20 信息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 字号:【
  8月19日,桂林市工商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举办商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及业务培训活动,旨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工商联《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及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通知要求做好非公领域调解工作,同时也是按照区工商联工作的统一部署,为非公经济创造优良的法律环境。

  桂林市房地产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桂林福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挂牌成立为今后两单位下属会员企业之间,会员企业与职工、或其他单位间发生经济纠纷时提供化解平台,通过调解委员会或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后,签署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可大大减少企业诉讼成本,更好地化解矛盾。

  为今后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分别就不同情况的调节内容向调解委员们进行授课讲解,委员们纷纷表示获益颇多,为今后的调解工作打下坚实理论基础。课后,市工商联经济联络部部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市房地产业协会会长、市福建商会会长共同为相应协会、商会调解委员颁发聘书,给调解委员今后的工作给予鼓励。

  桂林市工商联主要负责人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民商事调解中心将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民营经济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构筑和谐有序的商贸、合作和劳动关系,这是我市充分发挥商会组织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新途径,是创新和优化社会管理模式的又一新尝试,对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积极支持商协会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并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推进商协会组织调解工作进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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