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工商联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暨民营企业座谈会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副院长戴红兵介绍了广西法院近年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使命担当,先后制定《关于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等5份司法文件,推出67项司法服务举措,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全过程;立足执法办案,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加强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执行活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创新司法服务举措;延伸司法职能,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与会的10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在充分肯定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同时,围绕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如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工商联如何发挥密切联系民营企业优势,共同提升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就规范基层法院办案流程、审慎采取强制措施、超标的额查封、利用虚假诉讼逃避债务、判决结果执行难、法院信息化建设、推进诉调对接、民企法治培训等问题,提出加强培训监管不断提升基层法官整体素质、规范基层法院办案流程、进一步沟通了解再采取相应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利影响、杜绝超标的额查封、推进解决执行难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加强法院信息查询系统建设、推进开展商会调解、开展法官送法进商会进企业活动等意见建议。
磨长英希望全区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双方联系机制有关工作安排,逐一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畅通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黄海龙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各位民营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提升全区人民法院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方式方法和具体举措,努力使工作措施更结合实际,更富有成效。
黄海龙强调,全区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增强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发展环境、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环境;积极主动与工商联协调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日常联系、联合调研、民主监督、信息互通共享、联合宣传培训等机制作用,实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工作协同,共同打击违法、维护秩序、确立规则、稳定预期,引导民营企业、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公正高效处理涉企纠纷,切实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与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相关诉讼服务和程序保障,努力打造覆盖市场全领域、全主体、全链条、全环节精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体系,巩固扩大司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成果,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叶俊茂,全国人大代表、广西宏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捷,自治区工商联兼职副主席黄定寿、陈向阳、黄东,广西总商会副会长冯小华、莫汉军、言志军,自治区工商联执委阳曜丞、黄冬梅、彭晖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工商联相关部门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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