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4亿元!“两个中心”再发力,成功调解大标的商事纠纷
近日,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简称“两个中心”)成功调解了两起标的额合计逾4亿元的商事纠纷,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与被告就两个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由原告垫资承建被告发包的两个工程项目,双方约定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工程项目完工后,原告向被告移交了工程并办理了结算,现均已投入使用。但被告未按约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催要无果后诉至昆明市西山法院,请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合计4亿余元。
因该案属商事合同纠纷,适宜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处理,西山法院按照“法院+工商联”诉调对接机制,以法院调解平台与工商联商会调解服务平台“总对总”无缝对接,将该案分流至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及时与昆明市西山法院对接协商,组建了法官、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对该案件调查研判。由于双方分歧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团队本着利于双方企业生产经营的角度,反复与双方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听取双方陈述,针对争议焦点,结合市场趋势、企业运行、被告的履行能力以及交易环境等因素,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规定,释明利害关系,并在调解中依据双方意见不断优化调解方案。经过多轮多人次沟通协商,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了切实可行的调解协议,成功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通过“法院+工商联”调处模式联动化解纠纷案件,实现了法院与工商联的优势互补,有效展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服务意识和商会调解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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