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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6 信息来源:社会服务部 字号:【

全联发〔2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特别是稳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坚持稳中求进,坚定信心推进高质量发展,稳定和扩大就业,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决定今年开展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表彰名额100个。“全国关爱员工实现双赢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名额96个,其中“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表彰名额各32个。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表彰以精神奖励为主,向表彰对象颁发奖牌、证书和绶带。

  二、推荐条件

  拟推荐对象及所在民营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依法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严格执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各项权益,按规定开展职工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3.依法组建工会,开展集体协商并签订集体合同。建立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

  4.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未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不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超标、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社会保险等行为,无重大投诉。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评选条件:

  (一)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条件

  1.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在促进就业和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和示范效应。

  2.自2020年以来,吸纳就业特别是吸纳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困难职工和残疾人就业数量较多。

  3.企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医疗、失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依法设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评选条件

  1.工会组织机构健全,落实会员(代表)大会、“会员评家”等制度,工会经费拨缴到位并独立使用。职工(含农民工)入会率和“会员评家”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

  2.支持企业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3.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建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三)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条件

  1.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政策,依法依规用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使广大职工合理分享企业发展成果。

  2.建立关爱职工长效机制,切实解决职工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深化困难职工帮扶体系,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

  3.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按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按规定配备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四)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埋头苦干,创先争优,在企业生产、科研、销售等岗位上作出突出成绩。

  2.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模范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定。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劳动竞赛以及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积极为企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自觉维护企业的团结稳定。

  3.努力学习,钻研业务,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历届已获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表彰。

  三、评选程序

  1.参评对象应在本单位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参评对象由其所在地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充分沟通意见、共同研究推荐,并按要求征求当地统战、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推荐企业家为党员身份的,还应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3.省级评选机构对参评对象推荐材料进行初审,三方单位共同审核把关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并在省级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官方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三方单位联合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全国评选机构。

  4.全国评选机构召开表彰评审会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三方单位共同审核把关提出拟表彰对象名单,在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组织领导

  全国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共同成立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暨关爱员工实现双赢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办公室。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办公室设在全国工商联社会服务部;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评选办公室设在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和热爱企业优秀员工评选办公室设在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全国总工会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商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总工会成立相应的省级评选机构。

  五、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公示。

  2.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和“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重点表彰基层工会和一线员工。坚持统筹兼顾,“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既要考虑本地企业,也要考虑跨区域经营的全国性企业。

  3.各级评选机构要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表的真实性负责。工商联重点审查推荐对象基本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审查职工工资支付情况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工会重点审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等。

  4.2022年7月31日前,省级评选机构要将推荐材料(见附件2-5)一式3份以及电子文档,按照奖项类别分别报送全国评选领导小组各办公室。

  5.表彰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对受表彰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联系方式

  (一)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全国工商联社会服务部     罗静瑶 010-5805072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 张 鑫 010-84207465

    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罗 峰 010-68591833

  电子邮箱:qggslfpb@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全国工商联

  邮政编码:100035

  (二)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李安福 010-68591608

  电子邮箱: jczzjsc@acftu.org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0号全国总工会

  邮政编码:100865

  (三)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和热爱企业优秀员工评选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全国工商联宣传教育部     刘 捷 010-58050881 

  电子邮箱:xjb2329@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西大街70号全国工商联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点击下载全部附件)

     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推荐表

     3.全国双爱双评先进企业工会推荐表

     4.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推荐表

     5.全国热爱企业优秀员工推荐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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