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提升多元解纷水平 提高商会调解能力
近日,黑龙江省工商联与省司法厅在大庆市联合举办全省商会调解工作交流会,旨在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黑龙江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观摩交流活动有关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商会调解培育培优”行动和“商会调解基层落实年”活动走深走实,夯实基础、提升质效,扎实做好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刘勇,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韦红兵,大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永刚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商会调解是调解工作在民营经济领域的延伸拓展,是司法行政和工商联系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和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重要实践。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调解工作重要意义,做好调解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要强化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商会调解工作质效,持续巩固和加强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加大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与调解工作创新。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商会调解工作保障,发挥指导调解工作职责,加大表彰宣传。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做好新时代商会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树牢“商人纠纷商会解”的枫桥式理念,充分认清商会调解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稳定器”作用,深刻理解商会调解是商会建设的必备职能。要准确把握当前商会调解的重点任务,不断提升多元解纷工作水平,加大商会调解组织培育力度、支持力度,提高商会调解队伍能力水平。要牢牢把握“两个健康”工作主题,不断提升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质效。
会议提出,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聚焦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健全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要求,注重典型引领,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形成浓厚社会氛围。要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持续推进工商联法律服务重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黑龙江各地市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各地市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省市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调解组织代表,大庆市工商联机关干部、各县区工商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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