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民营企业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工商联关于民营企业自主创新问题的调查报告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随后国家又制定并着手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等一系列规划和配套政策。为贯彻国家的自主创新战略与方针政策,全国工商联明确提出将推动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今后的一项重要、长期的工作任务。为做好这项工作,全国工商联将“民营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点调研课题,在黄孟复主席的带领下,到北京、上海、大连、广州、珠海、深圳等地进行了深入调查,接触的企业和企业家不下百家(人)。国家发改委、统战部、科技部、国务院研究室、中编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科院等部门、机构的专家学者共同参与了调查。同时,还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和重庆等地工商联及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分别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
中央提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我们在调研中看到,自上世纪90年代、特别是本世纪初以来,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在不少地区已经成为主要力量。
1、民营科技企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据中国民办科技实业家协会的统计,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共有14.4万家,是2000年的8.6万家的1.67倍,年均增长约11%。从业人员1163万多人,其中大专以上人员353万多人,比例达30%。企业资产总额6.3万亿元,是2000年的3.17倍,年均增长26%。销售总收入6.1万亿元,是2000年的4.18倍,年均增长33%。净利润3192亿元,是2000年的3.2倍。上缴国家税金2958亿元,是2000年的3.79倍,年均增长30.6%。出口创汇1742亿美元,是2000年的6.7倍,年均增长46.3%。2005年民营科技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约20%,而2000年不足9%。民营科技企业中,私营个体企业占40%,有限责任与股份公司占35%,外资企业占7%,集体企业占6%,国有企业占2.9%。
随着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其主要表现:一是民营科技企业已经成为各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主力军。据统计,在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民营科技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0%以上。在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北京、上海、江苏等地的民营科技企业占80%,广州、深圳占90%,浙江占95%。二是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取得了重大进步。2000-2005年期间,民营科技企业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5项,二等奖115项。在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获奖企业中,民营科技企业占17%,而1999年不到5%。在苏州,70%以上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了专门的研发机构,60%以上的核心技术来源于自主研发,60%以上的企业拥有主要产品开发生产的核心技术。三是民营企业成为地方政府科技规划实施的重要主体。在苏州,60%以上的民营科技企业承担了省级以上的科技攻关项目,2005年苏州市向江苏推荐的20个重大科技项目中由民营科技企业承担的占90%。在上海,到2005年底全市经认定的高新技术转化成果中70%属民营科技企业获得,其中2005年比例达76%。在浙江,2004年民营科技企业R&D内部支出占全省企业R&D的80%左右。
2、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明显增强,专利申请量迅速增长,已经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进步的重要主体。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调查统计,自1985年中国《专利法》实施以来,私营企业专利申请量逐年升高。1995年私营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为1600多件,此后逐年上升,平均年增长率达到30%以上。“十五”期间,私营企业提交的专利申请达到92219件,占专利制度实施以来私营企业专利申请的75%,占同期全国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37%。其中,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占15%,实用新型申请占33%,外观设计申请占52%。2005年私营企业的专利申请量为22304件,比2001年增长1.7倍;其中,发明专利申请的比重从2001年的10.6%上升到2005年的19.7%。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对全国43383家企业及其申请的310554件专利的大型调查,其中由私人企业专利申请占41%,明显高于国有企业(23%)、集体企业(13.9%)、外商及港澳台(11.9%)。全国有7个省市私营企业申请专利量占比超过50%,其中重庆和浙江达73.1% 和71.1%;19个地区私营企业专利申请占比高于其它类型企业;有6个省市的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超过50%,贵州、西藏、海南超过70%,浙江为59.7%;有13个省市区私营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占比高于其它类型企业。2005年上海民营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市的32%,占内资企业的70%。
在工业专利方面,据2004年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已占相当大比例。2004年全国工业企业专利申请共64569件,其中国有及控股企业14792件,私营企业15790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6646件,外商投资企业11471件,所占比重分别为23.0%、24.5%、10.3%和17.8%,私营企业申请数居第一位。工业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共20456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4012件,私营企业3627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689,外商投资企业5189件,所占比重分别为19.6%、17.7%、8.3%和25.4%,私营企业接近于国有企业。2004年全国工业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共30315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9244件,私营企业6486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700件,外商投资企业3881件,所占比重分别为30.5%、21.4%、8.9%和12.8%。
在上海,2005年民营企业申请专利达1.05万件,占全市的32%,占内资企业的70%;全市380个著名商标中民营企业有78个,在当年新申请的著名商标中,民营企业占45%。在深圳,2005年全市专利申请量超过2万件,其中发明专利8300多件,PCT国际专利748件,分别居全国大城市的第三位、第一位和第一位,这些专利的绝大多数来自民营企业。
3、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迅速提高,已经成为国家自主创新最具活力的重要生力军。据科技部统计,自改革开放以来,大约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而95%以上的中小企业是非公有制企业。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统计,2004年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共有27700多家,其中私营企业4500多家,占全国的16.3%;企业中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企业共有6566家,占23.7%。开展自主创新活动的私营企业799家,占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12.2%,占大中型工业私营企业的17.7%。私营企业R&D人员占全国的比重为4.6%,R&D经费占4.3%,R&D项目数占全国的5.0%。私营企业专利申请量占全国的14.8%,发明专利占7.6%,发明专利拥有量占11%。私营企业创办的科技机构占全国的11.2%,科技活动人员占6%,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占4.7%。私营企业引进国外技术支出占全国的比重为0.9%,消化吸收经费支出为3.2%,购买国内技术支出为5.7 %。
这方面最为典型的是深圳。深圳已经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其标志是“四个90%”,即90%以上研发机构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经费来至企业,90%以上的专利由企业申请。我们的调查还看到了另一个90%,即企业中90%以上是民营企业。实际上,不仅在深圳,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技术自主创新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省市,主要是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推出了多数的应用型新技术,生产了多数的新产品,开拓了多数的新兴产业。例如,在浙江,企业(大多数是民营企业)的科技投入、研发机构、科技人员、科技攻关项目和专利申请与授权等5项科技指标,均占全社会总数的80%以上。因此,完全可以说,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自主创新中最具活力的重要生力军。
4、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大大提高了民营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从调查的情况看,凡在产品、产业和地区中居于领先地位的民营企业,大多数都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规模大、效益好和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大多数都是在技术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的企业;管理规范、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公众形象好的企业,大多数都是科技与管理并行、创新与创业并举的企业,并由年富力强、有学历、有知识、有思想的企业家人才领军企业。目前已经出现了一大批这样的企业与企业家,比较典型的有,如联想与柳传志、华为与任正非、复星与郭广昌、尚德与施正荣、中星与邓中瀚、飞跃与邱继宝、华旗与冯军、腾讯与马化腾,等等。这一大批优秀企业与企业家的出现,正在从根本上改变过去人们对民营企业的诸如规模小、管理乱、档次低、技术差、质量劣、少诚信、不守法、坏规矩等一系列不良评价,社会对民营企业已经刮目相看。
二、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具有许多独特优势
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与国有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相比较,既有许多共同点,也有许多不同点。从这些不同点中,我们看到了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具有很大的独特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以市场导向、满足市场需求为主。民营企业既无政府拨款和科技人员编制,又缺乏充分的政策扶持,主要靠自筹资金、自发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发展起来,从一开始就是、也只能是面向市场找饭碗。企业的产品、工艺和技术开发,完全以市场需求为转移,只有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才能有回报、有效益,企业也才能得以生存和发展。综观所有成功的民营企业,如联想集团从20万元的起始资金发展到销售收入超1000亿的跨国公司,清华紫光集团从一家普通校办工厂发展到市值逾20亿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上海复星集团从10万元资金起家发展到资产达14亿元、执基因工程之牛耳的民营高科技企业,等等,其新产品、新工艺与新技术无不是在适应市场特点、满足市场要求和引领市场方向中起家和发展起来的。最典型的是浙江的飞跃集团,通过不断的适应、满足和引领市场需求的一系列自主创新行动,从根本上将中国缝纫机产业从传统提升为现代。飞跃的创始人邱继宝为宣传和推销其新技术新产品可谓吃尽苦头,跑遍了国内外大小市场,目前飞跃已经累计获得专利300多项、新产品500多个,缝纫机销往世界130个国家,占世界市场份额20%,企业销售收入达50亿元。上海工商联的调查也说明了这一特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动因和目的中,满足市场需要的占37.7%,开拓市场的占33.6%,与他人市场竞争的占24.2%,这些都是为了满足市场需要。
2、创新以开发新产品、开拓新产业为主。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大都带来了产品和服务创新,不仅带动了传统产品升级换代,推动了传统产业的改造,也带动了新产品、新服务的产生,推动了新兴产业的出现。这方面最突出的是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大多数产业领域都在民营科技企业带动下出现和兴起的。例如,正是有华为、联想、搜狐、新浪、华旗、腾讯等一大批民营科技企业,才带动了我国IT产业和互联网产业迅速兴起和迅猛发展。在马化腾的带领下,腾讯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由一个毫不起眼的小企业发展成为耀眼的高新技术企业明星,在互联网方面推出了诸如QQ即时通讯、品牌专卖店、卡通玩具、网络游戏、网络广告等一系列新产品新服务,大大拓宽了互联网产业的服务领域,成为全国最大客户群体的互联网服务商,改变了3亿多人的生活方式。
3、创新以吸收、消化与再创新为主。民营企业创业时间普遍很短,技术与人才积累普遍不足,因此,大多数企业的技术创新都要靠学习、借鉴他人技术经验。引进、消化、吸收、超越他人技术成为了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的主要方式和途径,也是其迅速成功的重要原因。北京中关村时代集团的里氏硬度测试仪,是该公司通过引进国外产品,经过消化、吸收后,接连开发、更新了四代产品,目前国产化率达90%以上,不仅占领了国内市场,而且出口欧美几十个国家。北京中信国安MGL公司利用其鲁博士从日本留学带来的锂离子二次电池正极材料的技术,进行再开发,成功突破了国外厂商对该技术的垄断,现已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北京华旗资讯公司靠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生产的500万象素以上的数码相机,迅速打破了索尼、三星等跨国公司对高端相机的市场垄断,为国人节省了几十亿元的高象素相机消费支出。江苏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路径特色概括为:借助外力(“星期日工程师”)弥补创业初期技术力量缺乏——与大企业或外资企业配套生产提升技术水平——引进国外先进生产设备——模仿和改进先进产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吸收和改进国外技术——自主创新技术。这一路径是多数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所走的主要道路。
4、创新成本低、效率高、发展快。民营企业是草根型企业,几乎没有国家和社会的资金与技术投入,创业、创新的成本基本上完全自己承担,这迫使其将降低技术与生产成本、提高投入/产出效率作为生存的最重要的法则。调查中我们到处都看到,民营企业开创一项新技术、开拓一种新产品、开展一项新工艺,其成本普遍明显低于、其效率及成功率又普遍高于同行业的一般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这方面例子不胜枚举。北京华旗公司仅用了不到千万元资金就攻下了500万象素的数码相机技术,而同行的其它大型企业花巨资投入也未能成功。深圳的研祥智能科技股份公司仅用了几千万元资金就成功开发具有自毁功能的保密型笔记本电脑等多项军工产品,而此前国家投入了几亿元到一些军工科研机构、花了很长时间研发却未能成功。江苏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01年成立是注册资本才800万美元,仅5年时间就成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电池制造商和世界PV行业的前5强,其研发的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其投资与技术效率之高、发展速度之快堪称高科技企业的典范。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本低、效率高,一条重要经验是,有市场前景的才做,技术看准了的才做,办法想好了的才做,要做就要高投入、做大做好,人力财力完全用在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刀刃上。
5、技术创新与制度、机制创新紧密结合。这是不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取得成功的一个主要原因。民营企业的制度与机制本身就比较灵活,在开展研发和技术创新过程中,更加注重用创新的制度和机制来推动。实际上,民营企业许多新的管理、营销、激励和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往往都是与产品和技术创新相伴随而产生和建立的。比较突出的如:在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识别上,既注重国家关于产业与技术政策的导向,更注重技术与产品的国内外市场需求及前景;在对人才的选拔上,既注重科技人员中的有学历、有经验和有成就者,更注重有思想、有创意、有潜力者,能够不拘一格降人才;在对人才的管理上,既要求严格、细致的管理,更强调用人不疑、大胆放权、允许失败;在对人才的激励上,既注重对技术创新当下成效的物质重奖等短期激励,也注重对创新长期成效的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对技术的社会合作上,既注重“产学研”结合中的学习与利用他人技术成果,更注重以“产”为头、以企业为主体让他人技术为我所用,还注重将“官产学研资介商”有机结合起来,更广泛、有效地利用社会各种资源。这方面最典型的是深圳的华为,华为公司正是在一系列技术创新的过程采取了一整套机制创新,诸如人才选用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部管理机制、技术研发机制、市场营销机制、国际合作机制、股权期权机制等等,从而使华为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内从一个注册资金仅2万元、从事交换机代理的微型企业,迅速发展成为一个拥有4万名员工、6000多件专利、600多亿元销售额的通信网络产品与服务综合性的大型跨国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民营企业。
6、创新与创业紧密结合。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科技企业,往往因开展产品创新、技术创新而得以建立、得以发展、得以壮大,企业的建立、发展和壮大又推动其进行更多的产品与技术创新。他们中的许多人,有的是由一个微型小企业因开展技术创新而发展成为一个大中型企业,有的是由一个普通科技人员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企业创建进而发展成为一个大企业家。创新与创业并举和共同成功,不仅表现在大量的单个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身上,也表现在企业家群体和地区整体经济上。最为典型的是我国沿海地区产业集群和块状经济的兴起。它往往是在一家或多家龙头民营企业的带动下,开创一项或多项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一种或多种新产品,形成品牌,打开或带动一片新市场。随之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通过分工、合作逐步延伸、扩展到当地的同行业其它企业之中,从而推动更多的企业发展,更多的产品品种、服务出现,更多的品牌和更大的市场形成,进而带动了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块状经济的兴起,为地区经济的迅速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例如,浙江目前产值超过亿元的块状经济已有500多个,块状内集中了全省半数以上的民营科技企业,许多企业多以技术合作方式开展联合创新,企业创新推动了产业集群发展,产业集群推动了企业创新。
7、创新得到地方政府和社会大力支持。首先是政策支持。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地近年来都结合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出台了大量的地方技术发展政策,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具有很大的超前性并主要向企业倾斜。其次是财政支持。如,江苏工商联抽样调查的45家民营企业,2005年用于研发的经费为27.9亿元,其中各级政府补贴额为2.34亿元,占8.4%。无锡市政府每年有几千万元财政资金直接支持企业研发,另外,还投入1.6亿元设立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第三是社会支持。主要是通过“产学研”合作和搭建公共服务平台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科技支持与服务。浙江全省有5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与全国500多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苏州市设立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集成电路设计中心等28家省、市级研发平台,为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
三、制约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要障碍
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上虽然取得了巨大成绩,但相对于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而言,相对其自身潜力而言,还存在很大差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为万分之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民营企业更是如此,比例更低。不仅如此,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与专利申请还存在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新老企业之间的严重不平衡和原始创新数量极少等一系列问题。是什么阻碍了民营企业自主创新?从我们调研反映的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自主创新意识普遍较弱,多数企业无意创新。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属小型、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比例很低,维持生存是企业的第一要义。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成天为保证生计而奋斗、而尽心、而烦恼,既无暇顾及创新,也无心、无意于创新。即使有少数企业进行创新,也主要是在产品特点、服务特色等方面有些创意,基本谈不上在工艺和技术创新上有所作为。我国私营企业已经超过460万家,但真正开展技术创新的微乎其微,即使是在15万家民营科技企业中,有真正技术创新成果的也只是少数,有发明专利和原创技术的更是极少数。重庆9万多家企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还到2%,民营企业的比例更低。如在南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科技活动的企业仅占16.4%,规模民营企业更少,规模以下企业基本不开展科技活动。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自1985年我国专利申请制度建立以来的20年中,私营企业申请的专利中,外观设计专利占54%、实用新型专利占33%,发明专利只占13%;而发明专利中,多数又是近几年才申请的。据全国经济普查材料,2004年全国共有大中型私营工业企业4500家,拥有发明专利6486件,户均只有1.44件。
2、人才、技术、资金等实力不够,多数企业无力创新。人才、技术和资金是技术创新的基础与条件,但这是需要一定时间进行积累和准备的,绝大多数民营企业恰恰在这些方面力量十分薄弱、缺乏必要基础。近年来,虽然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开始认识到技术创新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逐步树立起了自主创新的意识与自觉,但大都苦于人才、技术、资金等条件的严重缺乏,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能力进行创新。例如,据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我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私营企业为13.5%,国有企业为45.8%,全国企业平均为24.4%;技术工人占从业人员比例,私营企业为4.6%,国有企业为7.3%,全国企业平均为6.4%。即使是民营科技企业,条件也好不了多少。据江苏工商联调查,江苏全省72%的民营科技企业缺高级技术人才,35%的企业缺高级技术工人。据上海工商联调查,80%的民营企业研发资金不足,62%的企业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自身,风险投资只占2.7%;只有3.7%的企业认为研发人员充足,缺乏技术人才是制约自主创新的最主要内部因素。又如,由于受资金条件的制约,我国民营科技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比例逐年下降,1993年时高达11.5%,2000年降低到2.77%,2005年回升到3.63%,这一比例虽然高一般工业企业,但相对于科技型企业特点而言,比例严重偏低。
3、融资难、税赋重、国家直接支持少,多数企业难以创新。尽管近年来国家有关中小企业信贷政策有一定改进,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也有了部分改善,但融资难仍然是以民营企业为主的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最主要问题。国家的信贷政策表面上对各类企业一视同仁,但普遍推行的信贷“双担保”政策,即不动产(土地、房产等)担保和优良企业信誉或担保公司担保,使得大多数民营企业、包括科技型企业基本上无缘获得贷款。民营科技企业普遍规模小,除了有一些技术人才、专利成果等无形资产外,很少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而无形资产又不能作为信贷抵押品。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5年全国个体私营企业的短期贷款为2181亿元,乡镇企业短期贷款为7902亿元,两者分别只占全国金融机构短期贷款总额的2 .49%和9%。相对于民营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民营企业投资与贷款需求而言,这个比例实在太小。据调查,中关村企业资金缺口达400多亿元,平均每家企业资金缺口280多万元。目前中关村企业周转资金总量达到1200亿元,其中银行借贷资金300亿元,仅占到四分之一左右;“压货”等形成的应付账款或代销商品款占到300亿元;而靠民间融资等自救手段解决的资金占半数,达600亿元;还有更多得不到资金的企业。常州是对民营科技企业财政支持相对较多的城市,但2005全市财政科技扶持资金具体落实到企业也非常有限,最多的有70万元,最少的仅1000多元。
我国的现行税制也在相当程度上限制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内外税制不平等,外资税率明显低于内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不鼓励创新,企业研发投入中固定资产价值可以抵扣,而以科技人员、企业专利为主的无形资产等投入不能抵扣,而后者往往占科技型企业投入的很大比例。据调查,深圳华为、比亚迪等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纳增值税占销售收入的5.11%,而一般工业企业平均为3.06%,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的积极性。现行计税工资制更是不利于民营企业创新。民营企业计税工资即进入成本的工资额度长期以来为800元/月(地方最多可上浮20%即960元/月),今年7月才改为1600元/月,超过部分则要征收税。但国有企业由于实行工效挂钩普遍是3000元/月,外资企业的工资则可全额进入成本。这种计税工资政策是对民营企业的极大歧视。
国家对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直接支持也非常少。国家近年对科学技术投入虽然日益增加,但存在“两大两少”现象,即大部分资金用于大学与科研机构,只有少部分用于企业;用于企业的科技资金又是大部分用于国有企业,只有少部分用于民营企业。“两大两少”现象叠加,国家用于民营企业的科技资金可以说是微乎其微。2005年,国家用于科技的财政资金总额已达1334.9亿元,但目前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上能够获得国家资金直接支持的主要是火炬项目等,该项目每年才10亿元,加上其它支持企业的科技项目资金,每年只有几十亿元。就是国家的这几十亿元资金,真正被民营企业得到的不足一半,而这一半资金又多以撒胡椒面的办法分给众多的企业。据调查,目前民营企业申请火炬项目所得到的资金平均只有几万元,纯粹只是一个象征,完全无助于解决企业的科技投入瓶颈困难。国家在民营企业科技进步上的投入政策、方式与数量,与民营企业在国家科技进步上的贡献、在自主创新上的现实能力与发展潜力均极不相称。
4、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市场风险大,多数企业不敢创新。我国虽然明显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法规制度建设和管理力度,但仿冒他人技术、专利、商标、品牌现象普遍盛行的状况并未根本改观。过去的仿冒及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主要是针对国外的产品与技术,现在则大量发生在国内企业的产品与技术身上。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纠纷案数量呈加速上升趋势。据我们调查的一些企业反映,目前因仿冒问题带来的企业技术创新的市场风险在许多方面甚至比过去更大,严重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与动力。特别是在原始创新和发明专利方面,企业为此投入大量人力、财力与时间,一旦被他人仿冒,要么为侵权纠纷耗尽精力,要么任人仿冒,自己则可能前功尽弃。知识产权保护风险现已成为民营企业专利进步、特别是发明专利进步的一大制约因素。
5、受现实利益诱惑,经营追求“短平快”,多数企业不愿创新。企业科技自主创新,需要有战略眼光、长期规划、人才技术积累、大量资金投入,还要冒可能失败的巨大风险,这对于多数民营企业是难以进行的。民营企业最讲究“机会成本”和“利润最大化”,哪里能够赚钱、并能够快快赚钱就往哪里奔。在市场上存在诸如房地产、资源开采等行业巨大利润效应诱惑的情况下,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包括相当部分民营科技企业,根本不愿意在真正的技术创新上花精力、投金钱。我们调查的一些民营科技企业感叹说,当年若不是这样执着于技术创新,而是象某些企业一样转向或兼营房地产,自己的企业可能早已发大财,绝不会象今天这样步履艰难。
四、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发挥民营企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作用的若干建议
民营企业已经成为自主创新的重要力量,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上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但一系列内外因素严重制约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立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配套政策,必须采取更积极措施加快提高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发挥其在建立创新型国家中的重大作用。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1、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最具活力、最有潜力,一定要提高对民营企业在建立创新型国家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的认识。有三个基本事实要看到:一是民营企业已是我国企业的最大群体。经济普查数据表明,私营企业已占我国法人企业的61%,加上其它个人资本占第一大比例的企业,则已超过70%。二是民营企业已是我国专利来源的最大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表明,私营企业专利申请量已经占全国企业的41%,远高于其它经济类型企业。经济普查数据表明,200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申请中,私营企业占24.5%,明显高于其它类型企业;其中发明专利占17.7%,仅次于外商投资企业;拥有的发明专利中,私营企业占21.4%,明显高于其它类型企业。三是民营企业是我国自主创新的最大潜在力量。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科技部的统计显示,近年来专利申请数量增加最快的是私营企业,沿海多数地区专利申请所占比例最大的是私营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企业主体和技术创新的主体是民营科技企业。从这三个事实中可以得出这样的判断:在我国,要实施创新战略、建立创新型国家,国家是主导力量,企业是主体力量,大学与科研院所是关键力量;在企业主体力量中,国有企业是主要的骨干力量,民营企业则是主要的基本力量。因此,国家在充分发挥大学、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关键与骨干作用的同时,必须提高对民营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这一基本力量在建立创新型国家中重大作用。
2、公平带来效率,竞争提高效率,一定要树立“一视同仁”、“平等待遇”和“公平竞争”的自主创新政策意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努力为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许多民营企业反映,我们也认为,要真正创造这“四大”良好环境,一个重要关键是,各级政府、从上到下都必须树立对各类企业、主要是对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待遇”和“公平竞争”的自主创新政策意识。但是,当前我国的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不仅在一般的行业准入、信贷、税收政策等方面仍处于不平等地位,而且在国家的科技资金投入、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人才管理等方面也处于不平等地位。这大大压抑了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明显降低了国家科技投入的效率与效益。公平带来效率,对各类生产要素公平,将推动各类生产要素都产生相应效率;竞争提高效率,允许各类生产要素平等竞争,将推动各类生产要素不断增进效率;公平待遇与平等竞争,将提高全社会各类生产要素的整体效率。各级政府一定要更新观念,逐步做到“两个凡是”,即:凡是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不管国有、民营,不管规模大小,都要给予与其能力高低相应的同样资助和扶持;凡是有自主创新成果与业绩的企业,都要给予与其成果大小相应的同样评价、激励和支持。完全可以相信,我国的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如果能够在观念上、政治上、法律上、政策上拥有公平地位、享受平等权利,真正获得创新、创造、创业的自由与支持,他们必将在中国的自主创新上创造出更多奇迹、做出更大贡献,推动我国早日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
3、改革国家科技资金投入及项目管理方式,在“赛马中相马”,切实提高国家科技资金的总体效率与社会效益。国家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比例低和科技资金的投入产出效率低是当前国家科技投入管理中存在的两大问题。据统计,发达国家财政科技支出中用于企业的比例为30%左右,我国则只有10%左右;我国财政科技资金项目投入中,其项目成果能够应用于生产的只有20%左右。解决这两大问题,必须采取两个方面的重大措施。
一个方面,要提高三个资金比例:一是在财政支出中要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的比例,保证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二是财政科技投入中要提高生产技术研发的投入比例,其中主要是提高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比例;三是在财政科技资金对企业的投入中,要提高对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投入比例。后两项资金比例的提高,特别是后一项资金比例的提高,将产生巨大的杠杆效应,带动社会更多的资金投入技术创新,加快形成多元化、多渠道、高效率的科技投入体系,推动全社会R&D投入占GDP的比例真正实现逐年提高。在西方一些国家,政府的科技投入的重点也是向企业倾斜的。据北京市场管理办公室赴法考察材料,法国2001年政府预算中的科技经费为1860亿法郎,其中有1160亿用于私人企业,占政府科技投入的60%以上。
另一个方面,要改革国家科技资金投入与项目管理方式:将科技项目管理由“事前拉动”为主改为“事前拉动”和“事后推动”并重,并采取“在赛马中相马”的方法选择项目支持对象。我国财政科技资金投入,一般途径与办法是看方向、立计划、定项目、找对象、下任务、分资金、搞研发、后评估。它是“先相马,再养马,后赛马”。这是一种传统的计划经济为主的办法,其一大特点是对科技活动在事前进行选择和支持,主要是起事前的拉动作用。这种办法有它的优点,但由于是部门为主导、机构分资金、单位争项目、有钱就办事,往往产生一系列弊端:部门官僚作风严重、项目选择范围狭窄、将对象分为“三六九”等、有人设租有人寻租、科研重过程轻结果、技术重开发轻应用、资金使用分散、财政投入效率低下,等等。我们认为,不少企业也建议,除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基础性和公益性科研项目仍可采用这种国家事前支持的拉动办法外,其它方面的科研,特别是应用性科研开发,应采取事后承认和支持为主的办法,主要是起事后推动作用。这是一种市场经济为主的办法。即按照一定的规划、程序、标准和要求,从社会的各类科研机构、院校和各类企业中,找寻、发现并选择已经成型或半成型的科技成果作为对象,国家在资金上进行大力支持,加快其科研成果的形成、转化和生产应用。这种办法不分国有、民营,不分事业、企业,不分资历资格老新,不分规模大小,只以成果、效率和效益为标准,对已经成功或半成功的科技项目,看准了就投,就给支持,就给资助。这种办法可以大大降低衙门作风、设租寻租、争抢项目、盲目立项、选错对象、对象歧视、效率低下等一系列弊病。这是一种 “不以身份资格论高下、只以成果效用论英雄”的好办法,是一种“在赛马中相马”的好办法,是国家真正推动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一种很可行的方法,希望国家能够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加以推行。国家火炬项目中许多采取的主要就是这种办法,但其规模、影响与作用太小,应当进一步增加与扩大。
4、改进税收与信贷政策,建立科技银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市场,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税收上,主要是加快两类税制改革进程,一是加快内外资企业统一税赋改革的进程,二是加快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改革的进程。同时,要尽快解决民营企业工资进入成本的标准问题,首先是要将民营企业计税工资标准提高到与国有企业一样,即由1600元/月提高为3000元/月;随后要让所有内资企业实行与外资企业一样的工资计税办法。
在信贷方面,要大幅度提高银行信贷资金中用于民营企业、中小型企业的比例。为此,国家要在成本核算标准、利率、税率上采取政策,支持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要推动社会加快建立有关中小企业信用的标准、评级、档案、公示等方面的制度。银行要改进服务态度、创新金融品种、采用多种服务形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服务;要研究民营科技企业贷款担保方面的特殊问题,逐步解决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为贷款担保抵押品的问题。
特别要提出的建议是进行科技银行试点。全国有53个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4万多家;全国民营科技企业已超过15万家。我们接触的高新区政府和企业反映,鉴于目前我国银行体制及服务方式存在着一定局限,建议国家建立一种为科技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即科技银行。其主要设想是:科技银行设立在高新区内,是一区域性银行;银行实行股份制,资本来源以区内科技企业为主,高新区政府也可参股一部分;银行存贷款对象为区内的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等,特别是处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不得跨区进行;银行信贷的主要业务范围是,为技术引进、技术研发、新产品试验与推广、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等与科技创新有关的业务提供服务,不得用于普通房地产开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技银行可以在金融品种和信贷服务方式上进行创新,如允许扩大利率浮动范围,允许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抵押贷款,允许参与企业风险投资,允许企业债权、股权融资,等等。美国的硅谷银行就是专门为硅谷科技企业服务的科技银行,它的建立、发展和成功运作,为硅谷科技企业的兴起和发展起到了重大推动作用。我国完全可以学习借鉴硅谷银行经验,建议在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和深圳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部分有条件的城市高新区进行科技银行试点。
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市场。西方国家在科技企业的发展上,在利用银行信贷间接金融的同时,更多地是利用风险投资、“创业板”上市等直接融资的办法。我国各地虽已建立了不少风险投资基金或公司,但普遍规模小、能力弱、管理差,对科技企业的资金支持作用很小。目前不少国外的风险投资基金公司纷纷来我国寻找猎物,相当部分科技企业因资金瓶颈制约只得廉价委身于国外投资基金公司。因此,必须尽快建立我国创业风险投资机制,着手制定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风险基金筹措、基金管理和运营、基金投入企业后的产权交易渠道等各个环节的机制。国家财政科技投入资金中也可拿出一部分用于引导与支持创业风险投资,如向风险投资公司投资,设立保险赔偿基金,为投资于技术创新的风险资本进行担保,等等。我国的“创业板”呼吁了多年,但迟迟未能建立。这迫使相当部分企业纷纷转向海外上市。国家在鼓励有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同时,应当尽早着手开设“创业板”市场,加速建立科技产业化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更多的科技企业融资创造条件。
5、推进“官产学研资介商”结合,搭建高效、便利的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上世纪90年代提出和推广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对推进我国科研及其成果的转化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参与并推动科研活动的主体日益增多,除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外,各类中介机构、金融保险及风险资本和商家也积极加入其中,政府更是起着重要的引导与协调作用。正是基于这种现实,深圳明确提出了在自主创新上要推行“官产学研资介商”多元主体结合的机制。“官产学研资介商”结合,既是深圳自主创新成功经验的一个总结,也是对沿海地区技术进步经验的一个新概括,更是对全国各个地区加快自主创新步伐的一个重要启发,值得宣传和推广。
与“官产学研资介商”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相互结合相对应,建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公平对待的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体系,也是深圳等地自主创新成功的一条重要经验。国家在重点抓好诸如国家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工程和设施、科学数据与信息平台、自然科技资源服务平台、国家标准、计量和检测技术体系及服务平台等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同时,也要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企业与社会建立各类行业性、区域性、特殊专业性的科技服务平台,真正建立起多层次的有效的科技资源共享制度和机制。后一类科技服务平台,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新区为主体,要建在企业、建在高新区,有的也可以由行业协会、商会来组织、引导和协调。
6、改进政府采购管理,提倡国产、民族品牌消费意识,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推广自主创新技术与产品,消费市场的拉动与科研生产的推动具有同等重要意义。国家一定要采取必要措施引导和推动市场消费自主创新技术与产品。一要大幅度提高政府采购中自主创新产品的购买比例。应当明确,政府采购必须以国产、民族品牌为主,特别是采购生活消费类商品(特别是公用车),除少数外,均应是国产、民族品牌,各级党政府领导人必须带头。为此,在完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政策的同时,更要严格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制度。二要将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主要政策制度应用于一般国有单位。相对于市场需求而言,政府采购的数量毕竟有限。国家必须在更大范围引导市场消费自主创新技术产品。首先应在国有单位中加以提倡和推行。在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机器、技术、工艺等生产经营性采购,凡是价格/性能比一样或相差不大的,均应以自主创新产品和国产品牌为主。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普通工具、材料、用品等工作与生活性采购,绝大多数应是自主创新产品和国产品牌。凡采购进口物品者,应当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建议有关部门制定这方面的专门政策。三要在全社会广泛提倡创新产品消费文化。中央提出要在自主创新方面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我们认为,必须首先增强国民使用和消费自主创新产品、民族品牌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和提倡创新产品消费文化,推动社会逐步形成以使用和消费自主创新产品、民族品牌为荣的新消费观。这方面,各级国家机关、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类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领导人,应当作出表率,起带头作用。建议有关部门制定专门政策,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以使用自主创新产品为荣的消费文化心理。
7、严肃法律监管,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到处发生的侵权行为不仅伤害境外知识产权主体,而且更严重伤害境内知识产权主体,给我国企业自主创新带来日益增大的风险。保护知识产权,必须在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与政策体系的同时,将重点放在严格执法、完善执法监督和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上。要尽快要对企业并购、技术交易等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特别审查机制,建立知识产权社会预警机制,预防和避免自主知识产权流失。同时,也要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而对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造成不正当的限制,阻碍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要加强公民知识产权意识,在社会广泛宣传廉价、无风险抄袭的时代已经结束,知识产权保护时代已经到来,真正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舆论环境。
8、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协会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作用。行业协会、商会作为沟通政府和企业的桥梁,作为企业与企业间、企业与社会间的纽带,在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有着其他部门、机构无可替代的优势。近年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在为企业搭建技术服务平台、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提出与建立产品技术的行业新标准、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维护行业秩序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中国技术市场研究会、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中国高科技产业化研究会等科技行业组织,在人员培训、企业诊断、政策法律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市场信息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取得了积极效果。国家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制定和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其为企业提供广泛社会服务、包括各类技术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